的駿馬停到妓院門前”。丹東的追隨者卻以為,妓女瑪麗昂的感覺偏好有其自然權利,基於自然權利的感覺偏好也是一種道德,羅伯斯庇爾的人民民主的國家無權干預:“如果所謂的道德墮落的人都要被所謂的正人君子吊死的話,世界一定是頭朝下站著呢!” 可想而知,丹東與羅伯斯庇爾的思想分歧已經走到勢不兩立、你死我活的地步。羅伯斯庇爾的革命政府主管意識形態的部長揚言:“企圖往自由女神的強碩的軀幹裡受精的懦夫將被她的擁抱窒息而死。” 畢希納這才搞清楚,原來丹東想要維護個體感覺偏好的自由;這才是他與羅伯斯庇爾的思想分歧的關鍵。畢希納很有可能是在讀到貢斯當(Benjamin Constant)1819年的演講“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之比較”後,才有這樣的眼力。畢希納本來深受法國大革命影響,是個革命者,在追隨法國革命的德國革命活動期間寫的傳單中,他充滿熱情地祈望“德國將作為一個自由國家隨著一個由人民選舉產生的政府重新站立起來”。那時,他大概還沒有了解到,法國大革命中有兩種不同的革命理想——人民民主和自由民主。 貢斯當的演講提出了對兩種自由的區分,實際上也對兩種民主作出了區分。貢斯當說,盧梭所謂的自由儘管裝飾有“人民公意”的花環,其實不過是一種以自由為名的徒刑。人民公意的自由只是國家施行道德專制的自由,而個人的自由指的是個人戰勝群眾,而群眾“想要實行專制統治之權力,以及要求使少數人服從多數人之權利”。畢希納明白其中的道理,才變成了同情丹東的自由主義者,對人民民主產生出恐懼。他開始覺得,大眾需要的只是麵包,一旦這個世界上可以產出的麵包不敷大眾時,人民民主的理念只會成為暴政的工具。在辦案期間致友人的一封信中,丹東這樣寫道: 整個革命已經分成自由主義的和專制的兩部分,而且必定要毀滅於沒有文化的、貧窮的階級:窮人與富人之間的關係是世界上唯一的革命因素,單是飢餓就可以成為自由女神,只有給我們的脖子套上七重埃及災難的摩西可以成為救世主。如果你養肥了農民,革命就會半途而廢。 畢希納已經能夠區分個體的自由——即不受他人強制的感覺和思想偏好的自由與專制的自由——依憑某種公意的道義有權利做什麼的自由。兩種自由的不同關鍵在於;自由的在體性基礎是總體性或共同體性的人民公意;還是個體感覺的實質性偏好。兩種民主的不同,也是由於這種自由的在體性基礎的差異。民主的自由是人民公意的自由,這種自由必然是人民意志的專制自由。自由的民主是個體感覺的民主,這種民主必然是有思想和感覺分歧、衝突的民主,個體感覺偏好的自由使得民主不可能結集為統一的公意,更不用說由人民民主的國家機器用專政來貫徹統一的公意。 法國大革命後不久,在監獄裡被關了好長一段時期的作家薩德(Sade)獲得釋放。放出來後,他就講了一個故事。一個性虐待狂把一個女子的雙手捆在床頭柱上,讓她看不到在自己下面究竟發生什麼事。這位虐待狂用一隻玩具棒棒與她Zuo愛,讓她感到一陣接一陣幸福的 petite mort(小死)。完事後,虐待狂告訴她,這是玩具的效果。那女子氣得差點真的小死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