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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她經歷過三次接連不斷的打擊,生命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為她錯打了自己少女時代的好友一個耳光,那個少年為這耳光投海自殺了。瓊瑪說會為此痛苦地負疚終身。接著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兒夭折。還有什麼比這些更悲慘?瓊瑪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瓊瑪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盡力想讓瓊瑪從過去的受傷中走出來。過去做過的錯事不可能挽回,況且那個少年為一個耳光自殺,我總覺得太誇張。死去的親人固然是終身的悲慟,可是,我想她死去的丈夫和女兒也希望她好好活下來。瓊瑪聽不進去。 一個人自己遭遇的不幸或自己無意中造成的不幸,遠遠超出了人的情感定義能力和道德判斷能力。人們期待生命中幸福的相遇,而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是誤會。生活是由無數偶然的、千差萬別的慾望聚合起來的,幸福的相遇——相契的慾望個體的相遇是這種聚合中的例外,誤會倒是常態。誤會就是不該相遇卻相遇了,本來想要遇到一個你,卻遇到了一個他(她),該歸罪於誰呢?個體慾望的實現需要一個物件性的你,一旦我的個體慾望把一個他(她)的個體慾望認作是我需要的你,誤會就出現了。在我的生命想象的慾望中你與他(她)的錯置,就是人生誤會。除了我的慾望想象的自我誤解,人們無法為人生誤會找出歸罪者,也無處提出起訴。人生誤會既不是由神安排的,也不是人的理性出錯,而是我的個體慾望在紛亂的生活中的自我迷失。有人喜歡用緣份來解釋幸福的相遇,這無異於把個體慾望的偶然相遇解釋成一個隱匿的世界理性的安排。人生誤會令人對緣份的說法只能苦笑:不幸的相遇也是緣份? 誤會是生命的自然狀態,走出誤會才能轉入生命的自在境地。人只能在諒解和赦免中走出誤會編織的生命之網。諒解不是遺忘,強迫遺忘自己的受傷或不幸,等於自己的受傷或不幸還在繼續傷害自己。諒解傷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過錯,其實意味著:活著、但要記住,意味著生命的愛的意志比生命的受傷更有力量。 諒解不是說,受傷算不了什麼,別人對我行的不義算不了什麼;赦免自己的偶然過錯,也不是說過錯算不了什麼,而是把我遭受的不義和不幸或我的過錯導致的不幸轉交給了上帝的愛,這愛是上帝為了承負世人不能承負的苦楚在自我犧牲中付出的。人自身並不具有諒解和赦免的能力,只有在上帝的愛中,人才獲得了諒解和赦免人為的和自然的傷害的能力。能夠諒解和赦免的,最終不是我們這些活在軟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穌基督的生命就是受傷的生命,這是上帝的受傷。上帝受傷是為了我們在生命誤會中的受傷不再傷害我們的生命想象,在受傷之後仍然相信生命中美好的可能性,把個體生命身上受傷和不幸的痕印化解成珍惜生命的意志。 這就是為什麼,我雖然是革命者,仍然也是一個基督徒。革命只是為了改變沒有自由、公義的社會制度,它無法消除個體在人生誤會中的傷害或受傷。即便是基督的上帝,也不能精巧地設計出一種完美的社會制度,使個人根本避免偶然的傷害或受傷,不然他也用不著犧牲自己的兒子來承負不該他承負的人間苦楚。人生誤會的傷害或受傷是人的生命自然牽纏的結果,上帝讓自己的親身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