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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自由與責任,他觀察我們的反應,然後加以賞罰,想求得他的寬恕是不可能的事。他是永恆、明確、絕對(而非相對)的仲裁。一個仲裁的標準理當如此,尤其是對像我這樣不斷在尋覓、懵懂無知的人而言,更應如此。 基斯洛夫斯基這裡說的其實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舊約的上帝”,因為他指的不是一種某個群體與上帝的關係,而是單獨個人與上帝的關係。他自己說:“我並不上教堂,但我相信有類似上帝的東西存在,我與他的關係是個人化的,不須依靠別的憑藉。” 再有,基斯洛夫斯基根本不接受律法道德觀。誰可以來評定一個人的行為是道德的?評定道德者自身必須是義人,但人是有欠負的,沒有誰是義人,也就沒有人可以充當道德的評判者。只有上帝才是義,人沒有能力作出道德評判。基斯洛夫斯基的上帝更像新約的上帝,只不過加重了道德色彩。 基督信仰本質上與宗法倫理相牴觸。保羅自從認信了基督,就不再認為嚴守猶太教的宗法倫理那麼重要了。上帝唯一的兒子基督的個體生命改變了信奉他的個體人的生命感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帶來的全新生活倫理不是“人的規例和教訓的產物”,新的生命感覺的經脈是基督身體的負罪、受死、復活對人的脆弱的在世生命的承負。 既然你們跟基督同死,擺脫了那些星宿之靈,為什麼仍然跟世俗一樣去服從“不可動這個,不可嘗那個,不可摸這個”這一類的禁忌呢?這類東西一經使用就完了,因為它們無非是人的規例和教訓的產物。從表面看,崇拜天使、故作謙虛、苦待自己的身體等等,似乎是明智之舉,究其實,對於抑制肉體的情慾是毫無價值的。(保羅:《歌羅西書》2:20—23) 不能把基督信仰與基督教道德搞混了,前者是支託著個體不堪摧殘的身體的信靠,後者是歷史社會中民俗宗法的基督教化。基督的上帝信仰突破了宗法式的道德禁忌,這種突破及其倫理後果與現代啟蒙主義的人義論的自由倫理觀對宗法式道德禁忌的突破不同,它並沒有提出理性良知的主體化道德神。 在基督信仰看來,任何道德規例都是不自足的,在身體與倫理的牽纏中,受傷的身體最終只能在信仰中得到補救。基督信仰堅持不放過個體人的罪性,人義論自由倫理則把人的罪性轉移成自足的有限性。作為人的罪性的欠然指的是這樣一回事情:人自身不是自己的創造者,上帝才是人自身的創造者。這並不是在自然在性的意義上說的,好像上帝是人的欠然在性的造作者,相反,人的欠然在性倒是由人自身的自然在性造成的。我在身體的欠然既不是我選擇的,也不是上帝創造的,而是自然而然的。上帝創造了人身的意思是,人自身的生命意義被上帝從自然在性的生命挪到非自然在性的生命——恩典——之中。 上帝的創造確定了人身的生命與不受自然在性的偶在性傷害的庇護的關係。罪作為人身的在體性欠然,不過說的是,從人與上帝的這種庇護關係來看,人自身的在體性欠然一旦離棄了上帝的手,就再又成為自然而然的欠然、心安理得的自由,而不是終究意難平的欠然的自由。慾望自由聲稱對人身的有限性負責,這意味著人身的有限性不是一種侷限性,而是普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