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誘餌,或者說,是他一種追求女孩子的卑鄙手段。在和自己談愛的幾個月中,他根本就沒有去找任何人給自己跑調動的事。而且,他還不止一次地流露出一種思想:一旦她正式調進了電視臺,成為了明星,她絕對會把他甩掉,另攀高枝。

因此,她對蘇寒越來越失望,在認識了葉鳴之後,她便決定不再寄希望與他,而是要另尋門路,自己來解決調動的問題。

恰好,有一次在一個單位採訪時,單位請客吃飯。在酒桌上,有一個自稱是省委宣傳部的副處長的中年男子,在喝酒時吹噓他和省電視臺的章副臺長是親戚,往省電視臺調一個人很簡單。

李雯對這個副處長的話留了意,後來便專程找了他,請他幫忙往省電視臺調。

這位副處長告訴她:要調省電視臺可以,但必須有20萬元活動經費,因為他要打點各方面的關係。

李雯知道現在這個社會,沒有錢確實是辦不成什麼事的。於是,她回到家裡,找父母商量。

她的父母便把家裡的存款八萬元取了出來,又在親戚那裡借了幾萬,合計湊齊了14萬元,但還有六萬元卻始終湊不攏。

她父母便要她去找蘇寒要錢。但是,她卻死活不想去找他要錢。而且,她也知道:蘇寒也沒有什麼錢可以借給她。

她也曾試著去找她那個閨蜜小薇,想找她借點錢。可是,小薇對於李雯沒有促成她和葉鳴的婚事意見很大,連電話都不接她的了,更不用說找她開口借錢了

萬般無奈之下,她只好先把這十四萬塊錢交給了那個副處長,請他先給自己去運作一下,跑跑關係,餘下的錢,她答應在三個月內付清。

為了快速賺到幾萬塊錢,李雯只好去找了一個她原來採訪中認識的酒吧歌手經紀人,請他介紹自己去一個酒吧駐唱兩三個月,賺個幾萬塊錢就收手——因為她知道自己歌聲甜美、長相清純靚麗,去一個酒吧唱歌,每天晚上賺個千把塊錢不成問題。

於是,那個經紀人便介紹她來到了「城市月光酒吧「。在開始的幾天,還算順利,給她捧場點歌的人也多,最多的一晚她賺了三千多元。

但是,沒想到,自己剛剛看到點希望,就遇到了郭飛這個惡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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