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吳越王家鄉的《陌上花》(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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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遠遠地在本縣界外的太平寺迎接。蘇軾與蘇舜舉本為同年,所以,於公於私都自來相知。
當蘇舜舉見到長官蘇軾,就迫不及待地向蘇軾反映了一件鬧心之事。事情的起因是蘇舜舉數日前去州里辦事,卻被訓狐押出。
蘇軾忙問其故,舜舉說他擘畫得戶供通家業役鈔《規例》一本,非常簡練且實用。前日他將去呈本州諸官,都覺得不錯。待呈轉運副使王廷老時,王廷老不喜,差急足押出城來。
蘇軾取其《規例》詳看後,覺得委是簡便,因問訓狐事,蘇舜舉便說,自來聽人說過一個小寓言故事:
燕以日出為旦,日入為夕。蝙蝠以日入為旦,日出為夕。爭之不決,訴之鳳凰。鳳凰是百鳥之王。至路次逢一禽,謂燕曰:不須往訴,鳳凰在假。(或雲鳳凰渴睡,今不記其詳)都是訓狐權攝。
日後,這也成了《烏臺詩案》的一段公案,被指蘇軾與蘇舜舉本意是以話戲笑王廷老等不知是非。
蘇軾到了臨安,與周邠、李行中先去與了徑山,憑弔吳越王遺蹟,作了不少詩。還登臨了玲瓏山,夜晚便借宿在九仙山。
在遊覽九仙山時,蘇軾聽到了當地民間傳唱的兒歌《陌上花》。
鄉親們說,唐代的吳越王錢鏐本是杭州臨安人,被當時兩浙百姓稱為“海龍王”。所以,他的妻子每年春天一定回到臨安,吳越王就派人送信給王妃說,“田間小路上鮮花盛開,你可遲些回來。”
吳人就將這些話編成歌兒,所含情思婉轉動人,使人聽了心神悽然,然而它的歌詞比較粗俗、淺陋,多才的蘇軾就將原有的俚俗之辭換掉,成了以下的三首詩:
陌上花開蝴蝶飛,江山猶是昔人非。
遺民幾度垂垂老,遊女長歌緩緩歸。
陌上山花無數開,路人爭看翠軿來。
若為留得堂堂去,且更從教緩緩回。
生前富貴草頭露,身後風流陌上花。
已作遲遲君去魯,猶教緩緩妾還家。
蘇軾寫的這三首詩中都貫穿了“江山猶是昔人非”的歷史喟嘆,全詩雖以“吳越王妃每歲必歸臨安”的軼事為題材,卻委宛曲折地詠歎了吳越王朝的興亡,帶有懷古詠史的性質。
到餘杭後,蘇軾又與當地官員蔡準、吳天常、樂富國、聞人安道、俞康直、張日華等人一起出遊作詩。
公事已畢,回到杭州時,知州大人陳述古早早就在介亭上設宴招飲,專門為蘇軾接風洗塵。
遺憾的是,一路的風塵僕僕之下,蘇軾偶感風寒,又過了幾天,就連陳知州重九之會前夕的邀請也無法赴約。
重陽節這天,蘇軾作詩與魯有開(字元翰)取樂,魯有開是魯肅簡公魯宗道的侄子,因為在南康做官回到京師,王安石問他江南的社會與民生如何?
魯有開回答道,新法當為他日之患!
王安石惱羞成怒,遂將魯有開貶謫為杭州通判,與蘇軾一樣的官職。
當時杭州同時有兩個通判,也是奇事,好在兩個人的志趣相投,又平起平坐,所以說蘇軾時不時與魯有開開些玩笑,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重陽節過後,蘇軾的身體逐漸恢復,當聽說周邠與李行中兩位朋友曾在西湖上尋找自己,並給自己寄來了詩作時,就趕忙次其韻回寄了和詩。
去年,杭州發生了一件奇案,令蘇軾感到不公。
事情是這樣的:
一戶裴姓人家的女傭正在井旁洗衣服,這時候主人家的小女孩卻墜井身亡,當時僅這位名叫夏沈香的女傭一個人在場,至於小女孩是如何墜井身亡的,一時間也沒有人證物證。
此案被交到杭州府審理,杭州的錄事杜子方、司戶陳珪、司理戚秉道接手了此案的審理,鑑於沒有確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