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證明女傭夏沈香有殺人的嫌疑,於是就判決夏沈香決臀杖二十板後放人,並就此結案。

哪知,後來的杭州路提刑陳睦覺得此案大有蹊蹺,決定由秀州通判張若濟推倒重審。

張若濟在重新查勘審理後,決定以殺人罪處死夏沈香。這件案子於是就有了較大的爭議,致使初期審理此案的三位官員杜子方、陳珪、戚秉道因此而被朝廷免職。

作為自己的同事兼下屬,蘇軾對這三位官員表示出極大的同情與憤慨,他認為此三人原本無罪,而有這樣的後果主要是朝廷上受了小人的矇蔽。陳睦與張若濟是想矇蔽朝廷,並藉此事衝替逐人,打擊報復。

“君言失意能幾時,月啖蛤蟆行復皎。”(《送杭州杜戚陳三掾罷官歸鄉》),於是,蘇軾作詩對三人進行了勸解,意思是官場上一時的失意並不可怕,相信事情總會有水落石出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