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性惡論VS性善論,非人哉早被out了!(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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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理不清思路,於是看向了題目的解析——
“涉及基於資源救助行為產生的保護義務。
這是指某項法益面對危險境地時,行為人*自願承擔保護義務,使得法益的保護依賴於行為人時,即形成依賴*關係,行為人就有繼續保護的義務。
題目中,甲的放繩子行為與乙的生命尚未形成依賴關係,所以……行為人甲沒有產生作為義務,沒有義務自然不成立不作為犯罪。”
孟棠恍然大悟,原來是這個樣子。
書的下面還有寫著“引申練習”,說明了能形成依賴關係而有繼續保護義務的場景——
“被救助人的人乙如果抓住了繩子,甲已經……往上拉,此時甲拉繩子和乙獲得救援就形成了依賴關係,此時甲就有了救助義務。”
孟棠經過這麼上下一對比,感覺自己對基於自願救助行為產生的救助行為理解清晰了很多!
清朝。
乾清宮內,二十多歲的康熙坐在御案前,仔細閱讀著天幕上孟棠所作的題目。
他反覆品味,覺得這樣的題目設計新穎且富有挑戰性。
康熙自言自語:“這樣的題目設定,將出題意圖繞一繞隱藏在具體情境中,確實挺考驗分析能力的。”
他放下手中的文書,陷入了沉思。
過了一會,康熙的想法逐漸清晰並有了決定,“看來,僅僅讓孩子們讀寫背誦一百二十遍,確實一比沒有這個好!
那……
朕要讓阿哥……公主也要!都識字明智學習!這種方式應該更能激發他們的思考能力和應對實際問題的能力。”
市場中的女子和孟棠的表現都讓康熙窺見後世女子是如何的培養和表現!
他又想起宮裡的太皇太后,對於大慶來說,這是一位定海神針的存在,女子也能不一般,既然大清和其他朝代一樣滅亡,那……
想到這裡,他目光堅定,隨即吩咐身邊的太監:“來人,派吏部尚書前來!”
很快,一名太監應聲而出,匆匆離去。康熙繼續在御案前思考,一邊用手輕敲著桌面。
片刻後,吏部尚書匆匆趕來,跪拜在康熙面前。
吏部尚書恭敬地說道:“皇上,臣參見皇上。”
康熙點頭示意:“平身,你速速擬一份奏摺,朕要在科舉考試和官員考核之中也加入這樣的題目形式。”
吏部尚書站起身,神情肅然。
在心底迅速謀劃應該如何回答才好——
“陛下英名!臣以為這樣的形式要能在科舉考試中,不僅可以考察到考生的知識水平,更要考察他們的反應能力和應對實際問題的能力。”
康熙點了點頭,繼續補充:“在官員考核也要採用類似的題目,考察官員處理政務的能力。
朕希望官員們不僅能熟練掌握經史子集,還要具備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