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和平里(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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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到最後,在多方的見證下,韓平同李翰祥簽訂了劇本版權合同。
眾人也都知道了韓平能拿到的版權收入,一共十五萬港幣,換算成人民幣將近四萬!
這個數字可不是個小數目,就連楊凌這個香江攝影師都羨慕不已,更別說國內這些人了。
陳懷愷看到合同上的數字時,眼睛都瞪圓了。
他是燕影廠的導演,資歷極老,這麼些年獨立執導也好,聯合執導也罷,總歸是作品不少,工資加上獎金,也自詡富裕,可今日見了韓平寫劇本賺到的錢,連他這樣的人都覺得眼紅。
實在是太多了!
按照普通人的工資,不吃不喝一百年也才能賺到韓平拿到手的數啊!
韓平也知道周圍人很眼紅,不過他並不在乎,這是他的合法收入,他拿的是心安理得,誰都不能說個不是出來。
這一晚,眾人是在外面的飯店吃的飯。
本來,李翰祥是想攛掇大家,起鬨讓韓平請客的。
只是韓平太會哭窮,他聯合上汪廠長和陳懷愷,愣是忽悠的李翰祥成了那個請客的人。
等到李翰祥付錢的時候,才回過味兒來。
百來塊錢他並不在意,可他忽悠韓平不成,反被忽悠,卻讓他有些掛不住。
“這小子賊精賊精的,不好打交道啊!”
他和楊凌回去的路上一直在訴苦,楊凌樂得想大笑,可礙於李翰祥當面,只能憋著,憋得他臉色通紅,讓李翰祥以為楊凌也看不過去呢。
次日,李翰祥親自把十五萬港幣兌換成外匯券交給韓平。
外匯券是近兩年才有的東西,發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方便外賓、僑胞和外籍工作人員在國內購買物品和支付費用。
外匯券需要用外匯兌換,只能在特定的地方使用,比如涉外賓館、友誼商店等場所,花不完的外匯券在離開華夏之時還可以兌換回外匯,當然,留著以備下次來華使用也是可以的。
因為外匯券流通不受限,又不受票證制度的限制,這也就造就了民間對外匯券的追捧,自發行之日起便成了廣受老百姓歡迎的“硬通貨”。
也因著這股追捧,民間很快便有聰明人打起了這東西的主意,逐漸形成了倒賣外匯券這門生意。
韓平手上的這些外匯券價值三萬八千二百,可要是換成人民幣,卻價值五萬七千塊錢。
當然,他不會那麼傻,將這些外匯券全部兌換成人民幣。
外匯券這麼堅挺,他完全可以拿著去友誼商店購物。他也不求能買到古董,就是買些國內沒有的電子產品也是極好的。
賺錢了,是件開心的事,韓平買了不少東西送到家裡,也讓父母和哥嫂沾沾喜氣。
末了,他把這事告訴了朱霖。
“你……你說多少?”
“三萬八千兩百塊的外匯券,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你哪來的那麼多外匯券?”
韓平將自己的劇本被李翰祥看中,最終花巨資買下的事情說了出來。
他語氣平淡,彷彿再說不想幹的小事。
可朱霖卻不這麼想,她可太明白這其中的難度了。
這麼多錢,足夠韓平成為國內有數的大富豪。
“這麼多錢,你準備怎麼花?”
“買房子!”韓平斬釘截鐵般說道。
這是他早已決定的事,之前不買是因為手頭不寬裕,即使買了,也買不了太合適的房子。現在不同,有了幾萬塊外匯券打底,就算是紫禁城旁邊的四合院他都能考慮。
這回朱霖沒有再阻止,幾萬塊外匯券,她都覺得不真實。與其拿著那麼多錢在手裡,還不如買下屬於自己的房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