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口供(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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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訊問筆錄(一)
時間:2025年8月6日13時30分至 2025年8月6日19時05分
地點:夏都警察局刑偵三支隊訊問室
偵查員姓名:張宇,喬木。
單位:夏都警察局刑偵三支隊
訊問員:張宇
記錄員:李晨
單位:夏都警察局刑偵三支隊
犯罪嫌疑人:梅謙
問:我們是夏都警察局的偵查人員,今天現依法對你進行詢問,你應當如實回答我們的詢問並協助調查,不得偽造、隱匿、毀滅證據,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你有權對有關情況作陳述和申辯,有權拒絕回答與案件無關的問題,有權提出對辦案負責人、辦案人員、鑑定人的迴避申請,有權核對詢問筆錄,對筆錄記載有誤或者遺漏之處提出更正或者核對詢問筆錄,對筆錄記載有誤或者遺漏之處提出更正或者補充意見。如果你回答的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辦案機關將予以保密。以上內容你是否已聽清楚?
答:聽清楚了。
問:我們希望你能如實交代你的違法犯罪問題,只有如實交代,才是對你今後最有利的選擇,你聽明白了嗎?這是權利義務告知書,你仔細看一下。看懂了就簽字。
答:明白。
問:先說一下你的情況。
答:我叫梅謙,家住夏都四季花園b棟1201,今年26歲,職業是網路寫手。
問:沒有其他要補充的嗎?
答:沒有,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問:那您真是謙虛了,你可是大神級作家,寫的小說火遍全網,還被改編成了電影和電視劇。這些你怎麼沒說?
答:這似乎與你們所謂的案件無關吧?
問:知道你因為什麼事被帶到警局嗎?
答:說是有盜墓嫌疑,可我真什麼都不知道!!
問:請你配合,你沒有問題,我們會把你帶到這裡嗎?
答:我確實不知道,我這邊都還沒到家,你們就把我抓了,而且行為粗暴,小心我告你們野蠻執法!
問:野蠻執法?我們抓捕你時,你可是動手了,好傢伙,看不出來身手那麼厲害,要不是我們人多,怕都制不住你。
答:我下車配合檢查,你們上來就抓人,我只是掙扎一下罷了。
問:掙扎?就差點傷了人?
答:下意識地反應,之後不也配合你們了嗎?
問:哼,不是因為我們動了槍?你這警惕性也太高了吧。
答:這年頭,假冒什麼的都有,我畢竟有點家底,怕被綁架,不提高警惕怎麼行?我也不是看到槍才不動的,而是你們出示了證件。
問:那請你解釋下,你一個文化人,這麼厲害的拳腳是怎麼來的?
答:你們知道,我平常就在家碼字,總坐著對身體不好,沒事練練功夫,很合理吧?
問:少裝糊塗!別以為你是公眾人物,就可以在這裡囂張,讓你主動交代,是給你機會。你好好想想,我們允許你考慮,但是有限度的,不要因一時意氣不配合,使得將來後悔。
答:我想不出來,別繞圈子了,有什麼話直說吧,到底什麼案子?
問:除了作家之外,你還有其他職業嗎?
答:沒有,我就一寫書的,很少出門,這些你們都可以調查。
問:那咱們就來說說最近的,你上個星期,也就是7月30日,去了南雲?
答:不錯,是參加一款慢綜藝,就當是散心。
問:據我們調查,那款叫《悠閒山村》的綜藝,你只待了一天,錄完就走,你去哪了?
答:都說了散心,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