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能力,也不能懷疑縣令和縣丞吧,哪裡就會冤屈了好人?”

沒錯,唐朝的審判制度,有一個神奇的“四等官”制。

凡徒以上的重大、複雜案件,都要經由當地的“四等官”審判制度。

四等官是指長官、通判官、判官、主典。

長官即正印之官,通判官是請長官稽核並擬判之法官,判官即審判官,主典為檢請官。

放在長安縣上,長官為縣令,須“躬親獄訟”。

通判官為縣丞。

主典為主簿、錄事。

主薄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糾正非違”。

錄事掌“受事發辰,檢勾稽失”。

而判官,即親理庶務之人,是縣尉,也就是蘇鶴。

也就是說,一樁案件審理,蘇鶴只能審理判定,至於判定結果合不合理,上面認不認可,要由縣令、縣丞和主簿等人共同裁決。

而蘇鶴也知道自己對律法並不精通,當然是交給經驗豐富的法曹參軍高莽來審理,自己只需要旁聽學習即可。

苟里正的話頭被蘇鶴拿縣令堵住,無話可說。

執刀們押著裘家人往長安城走去,路上嫌棄他們喊叫得過於難聽,不知從哪兒尋了些布,團成團塞進他們嘴裡。

蘇鶴跟高莽並剩下兩名執刀則留了下來,親自去牛大春家裡看了看,又問了問左鄰右舍,的確是家中再無旁人。

撫摸著牛大春拼死保護的那頭牛,蘇鶴向高莽問道:

“像眼下這種情況,這頭牛,縣裡要怎麼處理?”

高莽答道:“縣尉,這種事是戶曹的人管,法曹不好過問。”

“那便先帶回縣衙,免得牛突然出什麼意外,丟了、死了,說不清楚。”

蘇鶴翻身上馬,正待走時,突然扭頭問向苟里正。

“里正,不知這牛大春家裡的田地有多少啊?”

苟里正心頭一跳,嘴裡支支吾吾道:

“這個……大概是五六畝的樣子吧……老夫也不甚清楚……”

蘇鶴聞言笑了。

“苟彪,你身為東村裡正,按比戶口,課植農桑,檢察非違,催驅賦役等都是你的職權,如今你竟連裡內百姓的田畝數量都不清楚,那你往年是如何收繳賦稅的?”

“行了,我看你也跟本官進縣衙一行吧。”

苟彪急了,立刻大呼冤枉,還是被執刀無情地索拿帶走。

回城的路上,蘇鶴心情沉重,牛大春之死,看來其根源不是一頭牛,而是他家裡的永業田啊……

“高參軍,適才我要抓人,你們為何懷疑我用心不純呢?”

高莽憨聲憨氣地說道:

“蘇縣尉來之前,長安縣只有杜縣尉,自然六曹盡歸他掌管,杜縣尉為人圓滑,以往縣裡有什麼事都是大事化小,刑房更是毫無威懾,犯人們今天進明天出,跟自己家似的,屬下們自然有些氣憤。”

“為何不多添幾位縣尉呢?”

“找誰來啊,杜家可是高門顯貴,朝裡刑部和大理寺都有人,以前孟縣令也找過幾位修士擔任新縣尉,都幹不了幾天就被杜家排擠得稱病致仕了。”

“今番蘇縣尉不顧杜縣尉臉面,抓了裘家人,想來杜縣尉定要給您使絆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