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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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睡著了,他們的鼾聲和她的哭聲同時在夜色裡傳送。
早晨,她昏昏沉沉的朦朧了一陣子,然後,她聽到他們起床了,金嫂給他們倒洗臉水,送早餐進臥室裡去吃,笑語喧譁,好不熱鬧。她的頭重得像鐵,無法抬起來,喉嚨更幹了,心中燃燒著。接著,大門響,有人在敲門,是誰?金嫂去開了門,一陣爭執在大門外發生,伯南竄到了門口,沒好氣的大聲問:“是誰?”
“吳媽,她又回來了。”金嫂說。
“叫她滾!”伯南嚷著。
“我不吵了,我什麼都做,”吳媽哭泣的聲音:“我只是……只是……離不開我那苦命的小姐呀!”
“你沒有小姐!你趁早給我滾!”
大門“砰”然一聲碰上了。姸青費力的把自己的身子支了起來,嘶啞的喊了兩聲:“吳媽!吳媽!”
噢,她那可憐的老吳媽呀!倒回到枕頭上,她又昏然的失去了知覺。
夢軒有一兩天神思恍惚的日子,像夢遊症的患者一樣,終日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他所有打到姸青那兒去的電話,都被一個惡聲惡氣的女人所回絕了。他自己也知道,即使電話通了,也不能解決問題。但是,他放不下姸青,他每根神經,每個意識,每剎那的思想,都離不開她。在程家目睹她暈倒,他的手無法給她扶持,眼看她憔悴痛苦,他也無法給她幫助,一個男人,連自己所愛的女性都不能保護,還能做什麼呢?
為什麼是這樣的?誰錯了,每當他駕著車子在街上馳行,他就會不斷的自問著。社會指責一切不正常的戀愛,尤其是有夫之婦與有婦之夫的戀情,這是“畸戀”!這是“罪惡”!但是,一紙婚書就能掩蔽罪惡嗎?多少丈夫在合法的情況下凌辱著妻子!多少妻子與丈夫形同陌路!婚約下的犧牲者有千千萬萬,而神聖的戀情卻被指責為罪惡!但是,別管它吧!罪惡也罷,畸戀也罷,愛情已經發生了,就像被無數纏纏綿綿的絲所包裹,再也無法突圍出去了。那天晚上,他曾經向程步雲坦陳這段戀愛,他記得程步雲最後嘆息著說的幾句話:“法律允許她的丈夫折磨她,但是,不允許你去愛她或保護她,夢軒,這是人的社會呵!”
人的社會!人制訂了法律,它保障了多少人,也犧牲了多少人!保障的是有形的,犧牲的是無形的。
“不過,人還是離不開法律呀!”程步雲說。
當然,人離不開!法律畢竟維護了社會的安定,人類所更擺脫不掉的,是一些邪惡的本性和傳統的觀念!
程家宴會後的第三天,夢軒的焦躁已經達到了極點,一種瘋狂般的慾望壓迫著他,他無法做任何一件事情,甚至無法面對妻子和孩子,他要見她!在那強烈的、焦灼的切盼下,他發現自己必須面對現實了。
晚上,他駕車到了伯南家門口。在那巷子中幾經徘徊,他終於不顧一切的按了范家的門鈴。
來開門的不是吳媽,是一個下巴尖削的年輕女傭。
“你找誰?”金嫂打量著他。
“範先生在家嗎?”他問。
“是的。”
“我來看他!”
“請等一等。”
一會兒之後,伯南來到了門口,一眼看到他,伯南怔了怔,接著,就咧開了嘴,冷笑著說:“哈哈!是你呀,夏先生!真是稀客呢!”
“我能不能和你談一談?”夢軒抑制著自己,痛苦的說。
“當然可以,但是,我家裡不方便。”
“我們找個地方坐一坐。”
“好吧!”
到了附近一家“純吃茶”的咖啡館,叫了兩杯咖啡,他們坐了下來。夢軒滿懷鬱悶悽苦,一時竟不知道如何開口,伯南則一腔憤怒疑惑,冷冷的等待著夢軒啟齒。兩人對坐了片刻,直到第二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