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令的話,隨意帶走我的當事人,恐怕上位先生也承擔不起法律責任。”

面對華人的時候,這些英國巡捕自然是不會講究什麼法律責任的,但是面對英國的大律師,有些事情他們就必須得好好的遵守了,他們也知道這些律師的能耐。

別看這些律師被稱為高階打工仔,但他們背後卻有犬牙交錯的各種關係,也有很多是跟他們軍隊裡的高階軍官有關係的,如果要是真的惹怒了這些人的話,就憑這位上尉先生還真是開罪不起的。

旁邊的李天實在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沒來香港的時候,這傢伙也做了很多的功課,就知道華人在香港沒有多大的地位,就算是你有錢也不可能的。

但是沒想到劉振華用記者和律師把自己的身價給抬起來了,其實這對於現代社會的人來說算不了什麼,英國人當中一樣有混的不好的,華人當中一樣有有錢的,只要是你把錢花到位了,任何事情都是能夠成功的。

“上尉先生,你還要把我的當事人帶走嗎?如果要是沒什麼事情的話,我的當事人是不是可以從這裡離開了,如果你的手裡有什麼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跟這件事情有關係的話,隨時可以來律師樓找我。”

英國律師接到了劉振華的眼神之後,馬上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領結,自己已經拿了人家的錢了,所謂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只要是能夠幫劉振華從這裡離開,還有一百塊大洋的賞錢,所以這傢伙當然要不遺餘力的幹活。

“你這個愚蠢的傢伙,你知道你的所作所為會給大英帝國帶來多大的損失嗎?”

這名英國上尉惡狠狠的說道,如果不是眼前這個人是律師的話,他恨不得把眼前這個傢伙給打一頓。

“如果今天的事情被報紙刊登上,你知道你為大英帝國帶來多少的損失?”

律師認為自己是高貴的,根本就不會管眼前這個小小的上尉想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