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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也不是她能比的。
問題是方劍平不喜歡她啊。
張小芳其實也不要方劍平的喜歡。
男人的喜歡最靠不住。
不討厭她就行了
像方劍平這麼好看的男人,弄回家當花瓶也值得。
要是方劍平能在以後的朝夕相處中喜歡上她,或者自願跟她這樣那樣。憑方劍平的基因,他倆的孩子肯定不醜。
話又說回來,方劍平不想跟她生孩子,她也不吃虧。
跟方劍平結婚還有一個好處。
等恢復高考,方劍平不跟她離婚當然很好。跟她離婚也不怕,她就有理由奮進——去城裡找他。然後好好學習名正言順的考大學,離開這個小村莊。
七八十年代的大學生是寶。她一個人的工資待遇足夠養活他們一家三口。
以後想結婚就結婚,不想結婚的話就對她爹孃說,她想找個方劍平這樣的。她爹孃肯定不捨得催她。
張小芳越想越覺得跟方劍平結婚百利而無一害。
可是怎麼才能讓他心甘情願地娶她呢。
張父也在頭疼這事。
雖說現在不興看光女人的身體就得娶她那一套,可他倆睡了。
睡了一夜。
他倆要是不結婚,他這個村支書幹不下去另說,從此以後他們一家三口都得被人指指點點。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他們。
結婚的話,方劍平明顯不喜歡他閨女。他總不能用村支書的權利,比如不給他開介紹信讓他回家探親,不放他回城工作之類的威脅他吧。
威脅得了一時,威脅不了一世。
張父和方劍平走到廚房邊聽到高素蘭的話,都不由自主地停下。張父轉向方劍平,想看看他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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