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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我明白了,看來是我太過不切實際了。說另外一件事情吧,前輩覺得那種生了孩子就遺棄的人算不算謀殺?”
“這個簡直是一定了。咱們國家最高法也作出說明了,遺棄孩子到比較荒蕪的地方鐵定算謀殺了。至於遺棄地點如果選在醫院、孤兒院、民政部門等一切地方,雖然律法上比較保守,不過我也覺得算謀殺。”
“恩啊,生而不養,遺子於慌,是為謀殺,當誅。對吧?”
“死刑啊?既然謀殺成立,那就死刑吧。”對於死刑依舊無奈,俗世既然如此那麼按著俗世的律法,確實也該如此。
“如此,也算好了。”就見這孩子拿出一紙信筏,一隻毛筆,一捧墨汁,赫然寫出剛才說的幾句話:生而不養,遺子於慌,是為謀殺,當誅。說罷之後還用手機拍了照,蕭玉聽提示音該是這小孩發微博了。
“你這是傳遞訊號?”蕭玉當然不會以為是單純的發微博。
“是啊,前輩不妨等個把分鐘。”小孩子很愉悅,似乎是做了一件特別偉大神聖的事情。
並不要等幾分鐘,在電腦前的李斌發現了異樣正準備和蕭玉說的時候,樓下的張局內線電話就上來了,張口就是:“好我的蕭老大啊,你看看你在微博發了什麼東西。”
蕭玉略皺眉,看著正笑得開心的那小孩子,就知道了,剛才那小孩子是用他蕭玉的微博發出去的那個內容。他自己的微博影響力他當然知道,關注他的人不是變態就是變態,於是會出現什麼問題都不用想了。好在這個說法和最高院的詮釋差不多,倒也不至於引發其它問題。
唯一的問題在於“當誅”上面,謀殺不一定是死罪,可是在茫茫民眾看來卻應該是斬立決,兩相平衡之下倒也不至於讓張局發飆。除非……
蕭玉看向李斌,李斌搖頭嘆息只是給他調出了街頭各處的監控。就在剛才的那時刻,NJ市各街頭出現了八十九件橫死事件。無一不是走的好好地或者坐的好好的,忽然就死了。眼快一點的倒是可以發現,這些人是被射殺的;如果是穿透玻璃去射殺的那就更是很明顯了。
當然最明顯是李斌從監控調出來的,八十九個射擊者的身影沒有一個不被監控拍攝到。可是也只是拍攝到身影,這些人完成射擊後就原地消失了。倒也不至於奇怪,這些人收拾完裝備之後穿了一件隱身衣。
“真是有錢!”蕭玉感慨這個,渾然不在乎那八十九條人命。“好了,有事莫宇跟你彙報。”就把張局的電話掛了,轉頭看著這小孩:“這些都是和你一夥兒的!”當然是肯定句,不是疑問句。
“更準確的說,這些人剛才殺的是他們生理上的繁殖者。”
“哦!這倒是有趣兒,不過一個人至少要殺兩個才對呀,難道……”
“當然是因為有些人不只遺棄過一個了,有的又已經死了老伴兒了,所以剛剛好,殺的都是他們精子或者亂子的生產者。”
“呵,你給莫宇出了一個難題。”
“哎呀,無妨了。這世上多少懸案最後不都懸著麼,誰與那麼多功夫去一直追蹤呢。”這個時候的小孩子赫然蛻變為一個妖孽,如蕭玉般的妖孽。“前輩不妨評估一下這八十九個人接下來的安全程度,畢竟如果國家利器要對付他們的話他們還是有些危險的。”
“法律的設定本身是為了應防一般人群的,像你們這種可以大面積搞到隱身材料的人應該是非常有錢的存在了,按著一般邏輯根本不會愛殺這些茫茫民眾的,所以國家其實並沒有相當的準備來處理這樣的存在。而且,這些人殺的也是他們生理上的父母,姑且這樣稱呼吧,並沒有妨礙到利益者們的利益,所以放心吧,很安全。”蕭玉說的自然是實情,這孩子也不是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