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改了,又沒改(第二更)(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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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東西,一點兒都沒變,真是改了,但又沒改。
一看到這樣天才般的設計,閔聰達知道自己已經有了想要的方案。
閔聰達心想:“這樣天才的點子,我自己怎麼沒想到呢?早想到,我自己投稿,自己拿那250萬美元啊。”
這樣的想法自然被系統警告,無情拒絕。
有了這樣好的方案,其他的就不用看了。
閔聰達將郵件往下拉,看了一下郵件傳送者的資訊。
發現這人並沒有留自己的真實姓名,只有一串電話。
看樣子是一個個人設計者,不是公司或者工作室。
這讓閔聰達有些為難,如果是個人搞出這樣的創意,那他有能力負責除logo外的其他標識還有球衣設計嗎?
“害,伱擔心個毛線啊,到時候其他標識和球衣,也這樣換換顏色不就完了嗎?”
想通這一點,閔聰達掏出手機,打通了郵箱裡留下的電話。
結果電話響了好一會兒,竟然沒人接,於是閔聰達又打了一個,心想這可是財神爺給你打的電話,你再不接可要成為人生最大的遺憾了。
電話在響了七八下後終於接通了,對面傳來粗暴的聲音:“你是誰,到底想幹什麼?我在工作!”
閔聰達一聽,原來是上班族,好的,接完這通電話,你可以不用上班了,幸運兒。
“你好,我是洛杉磯快船的總經理斯瑪特-閔,我要告訴你一個好訊息,你設計的洛杉磯快船隊新logo被選中,中標了。恭喜你,將獲得250萬美元的合約,來完成這項設計。”
閔聰達說完,等待著對面的驚喜,狂叫,或者大哭。
結果,對面愣了幾秒鐘,問道:“洛杉磯快船設計的logo?什麼時候的事,我什麼時候設計的?”
閔聰達想難道我打錯電話了?核對了一下電話號碼,沒錯啊。
“一週前,快船隊發出250萬美元投標新logo的新聞,你忘記了嗎?你的設計讓人印象深刻,就是把紅球改成藍球,藍字改成紅字,你還記得嗎?”
閔聰達這麼一說,對面好像想起來了。
“噢噢,我想起來了,我就是…我就是隨手一改…”
“天才的想法總是來自隨手一動,祝賀你,250萬美元歸你了。什麼時候到斯坦普斯來,我們見面,把合約簽了。”
對面的聲音略微激動了一些,但也沒有特別激動。
“好的,那就今天,等我下班以後吧。你是快船的經理,斯瑪特?”
“是啊,你叫什麼名字?”
“坎耶,坎耶-韋斯特。”
坎耶-韋斯特?感覺好像有點熟悉,但又記不清是什麼人。
不認識,管他是誰呢,能做出那樣設計的也是個250。
“韋斯特,你在哪兒上班?什麼時候下班能來?我下班很早的。”
“呃…我在fendi做實習生,我5點半下班就來。”
小夥子還是實習生啊,那你以後不用上班,拿著錢回家偷著樂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