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聰達並不知道自己差點就失去了球隊主教練。

那種真正意義上的失去,整個人都沒有的那種。

此刻,他正在家裡玩2k11,2k10已經被淘汰了。

他需要新的遊戲來提升自己的運營能力,以便更好擺爛。

只是上午的幾通電話讓他有憂有喜。

喜的是邦納經紀人打來的電話,說邦納可能還是考慮留在馬刺隊。

經紀人計算了一下德州和加州的稅率,邦納的到手工資,還有年限問題,家庭問題等等等等。

還說波波維奇早上打電話給他,說希望邦納留在馬刺隊,合同金額考慮增加。

說這麼多其實就一個意思,希望快船隊加錢。

加錢對閔聰達來說是好事,他當然要加錢。

他想直接給個4年3000萬,結果系統不允許。

說明這個價格對邦納來說溢位率太高,之後降到4年2000萬,系統允許簽約。

一份大合同出去,快船的薪資空間被挖掉一塊,閔聰達心裡當然是開心的。

讓他感到憂心的有兩件事,一個就是邦納4年2000萬簽約,系統允許了。

難道說邦納真的值這個價錢?他並沒與2k11裡的評分那樣低?

邦納不僅在2k中評分低,球探、評論員對他的評價也不高。

2010賽季他各方面的資料都出現了下滑,比2009賽季差。

不然馬刺籤他不會給他的合約裡附加“投籃條款”。

這是閔聰達第一次自由市場籤人,他很擔心自己不小心簽到潛力股。

看潛力他最不準了,透過系統的合同薪資上限,難道可以看出潛力大小?

那他這樣籤不就虧了,4年2000萬的球員,很不錯了。

閔聰達試著拿其他球員作試驗,發現系統沒有回應。

說明你不真正涉及到簽約,系統是不會搭理你的。

最後沒轍,閔聰達說:“快船想簽約斯瑪特-閔,合同金額,4年500萬,行不行?”

閔聰達直接拿自己來做實驗。

沒想到系統竟然給出了回應:【可以。】

竟然可以?閔聰達嘗試加價,加到4年1000萬,4年1500萬,都可以。

最後,價格停在了4年2000萬,和邦納一樣。

閔聰達心想,我根本就不會打籃球,都能4年2000萬,估計這個系統給某一水平以下的球員,價格上限就是4年2000萬。

“那我能簽下我自己給快船打比賽嗎?”

【不能。】

“…那我能籤樓下掃地的老大爺嗎?”

【不能。】

得,您就是開個價唬我玩玩是吧,都不能籤你說個毛線。

閔聰達就把這事給略過去了,卻沒有注意到自己兩個問題的區別。

“簽下閔聰達”和“簽下閔聰達為快船打比賽”是兩碼事。

以球員身份,閔聰達自然無法拿到4年2000萬。

但如果以教練員的身份,可就很難說了。

而4年2000萬,年均500萬的合約,在nba主教練界是頂級水準。

如果考慮到菜鳥教練的身份——在2010年的薪資水平來說,是獨一檔的。

可惜,閔聰達試過讓自己當教練,系統說可以當,但不給錢,薪資系統收回。

沒錢還要累死累活做教練?那還做個屁啊,還不如讓老鄧去勞心勞力呢。

第二個讓閔聰達憂心的是,是另外一通電話。

電話來自米利西奇的經紀人馬克-科斯特恩。

他在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