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萊利以為閔聰達是嘲諷,其實閔聰達是真的虛心求教。

聽到萊利的回答,閔聰達心想,斯特林對他來說就是個行屍走肉傀儡。

他要是能幫上忙,我還完成什麼任務啊,把球隊託管給他不就完了?

閔聰達耐心解釋道:“我不是嘲笑你的意思,我是希望能得到一些有用的經驗。”

萊利嘆了口氣,道:“你說的對,失敗的經驗也是經驗,那我就簡單說一說。”

勇士之前的失敗不能說全是管理層的失敗,更多還是因為老闆的胡作非為。

每隻nba球隊都是一家公司,不同的公司就有不同的管理結構和風格。

有的球隊老闆家大業大,nba球隊只是眾多產業的一部分,這樣一般會僱職業經理人全權打理。

有些球隊老闆眾多,是一個大財團,沒有絕對的boss,這種也會給專業經理人去打理。

還有的球隊就是老闆一家獨大,沒別的事整天就圍著球隊轉,什麼都要摻和一腳。

像之前的斯特林,還有勇士的科漢,小牛的庫班(庫班主要是因為熱愛)等,都是老闆喜歡瞎參合的典型。

萊利細數科漢在勇士十多年所作所為,拋開商業經營不談,在球隊建設上就是罄竹難書。

1994賽季狀元秀韋伯作為最佳新秀跳出合同,其中自然有韋伯的問題,但也和老闆在韋伯和尼爾森的矛盾中,偏向尼爾森有關。

所以,韋伯才會放著15年7400萬的合同不要,跳出合同去了奇才隊聯手朱萬-霍華德。

可你偏向尼爾森就偏吧,偏完把韋伯氣走了,然後過了一年把尼爾森又給解僱了……

到1995年,勇士手握狀元籤,結果跳過凱文-加內特、拉希德-華萊士,拿了喬-史密斯。

這個選擇之迷惑,和1998年快船拿奧洛沃坎迪有異曲同工之妙。

1996年選秀的黃金年,11順位的勇士沒有選科比,沒有選納什,而是拿了一個叫託德-福勒的人。

1998年,他們又錯過了諾維斯基,原因是尼爾森那時已經在為小牛工作了。

如果他們為了尼爾森放棄韋伯,然後堅持留下尼爾森,諾維斯基就會降臨金州。

而不是選擇了賣票神器卡特之後,把卡特送走換來賈米森,接著賈米森也留不住輾轉去了奇才。

到了2003年,韋伯的事重演,之前是首輪合同規則不完善導致韋伯跳出合同去奇才,這次是二輪合同規則不完善導致阿里納斯去了奇才(奇才真是薅羊毛逮著勇士一個薅。)

這就導致15年時間,勇士始終沒有構建一個穩定的核心陣容。

優秀人才來了去,去了來,來了又去,最後都去了奇才。

勇士這些年在選秀和交易上經歷的事,和快船真的是半斤八兩。

聞者傷心,聽者流淚。

拉里-萊利還告訴閔聰達,勇士隊教練更替同樣頻繁。

從1994年到2004年,10年的時間,球隊換了7個教練。

平均每15個賽季就要更換教練,讓球隊的體系支離破碎。

“每次球隊要建立起一種風格或者文化的時候,科漢就讓球隊進行改變。他特別的著急,總是想在一夜之間率領球隊崛起,沒有耐心。這個賽季打不好,下個賽季馬上就要做出重大改變,不是換教練,就是送走核心球員。”

拉里-萊利上個賽季剛成為勇士的總經理,之前他在勇士擔當助理教練。

早年間在雄鹿、小牛等球隊工作,雖然不是勇士員工,但對勇士的操作也是很清楚的。

nba的圈子就這麼大,大家在不同的球隊跳來跳去,有什麼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