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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的練舞生活,她知道他喜歡的女孩型別是映水。她該高興的,映水是她的好朋友,她喜歡羅啟恆——誰都看得出來。而她本來雖對羅啟恆充滿厭惡——但九天以後,她知道自己無法再討厭下去,他有時真的很溫柔,真的很善體人意。而他也喜歡映水,這才是才子佳人的搭配,不是嗎?她該高興的,不是嗎?為什麼會有一絲絲的痛苦、麻木?
把她的眼神盡收眼底的羅啟恆,不自覺地皺了皺眉,但很快又忽視了內心一絲絲的不捨。
漫長的舞會結束了,羅啟恆始終沒有邀請瓔珞跳任何一隻舞,倒是映水成了他的常伴。老師和學生漸漸走光了,有些去宿舍,有些則由專車接送回家。
映水滿面紅光,她由羅啟恆扶著進入了勞斯萊斯,漸漸走遠了。覺查到瓔珞有一絲絲不對的迎萱和綺影定定地望著她,瓔珞不喜歡被人看穿,於是裝傻道:“幹什麼,你們也被本姑娘迷倒了?”調皮的語氣,的確是平常的瓔珞,她們搖了搖頭,揮去那種不安,向她道別,便也走了。
瓔珞進了更衣室,換回原來的裝束,順便穿上了旱冰,但腳底沉重,一個不留神,反射神經超群的瓔珞居然摔了一交。也許摔得很重,至少她這樣認為,於是她哭了,淚水像斷了線的珍珠一般流下,一滴、兩滴的在地上開了花。半餉,她停止了哭泣,用袖子抹了抹已然全溼的臉頰,默默地從地上爬起來。她怕再摔,於是脫掉了旱冰,準備走回去。落寞地開啟門。門口倚著羅啟恆,瓔珞直直地從他身邊走過,好象沒注意到這個人,但是她的心知道,她看到了。
當人走得差不多的時候,他沒瞧見有人來接瓔珞,知道沒人會來,但天色這麼暗,一個女孩獨自滑旱冰,實在是危險,於是他留下,為的是送她回去——他為這個舉動做了一個很好的解釋:因為她幫他做了九天美味的飯菜,當是報答嘍!
她,她居然沒瞧見他,他一怔,注意到她紅紅的眼睛,剛剛在更衣室呆了那麼長時間,她一定哭了很久,內心的感覺更明顯地顯露出來,是心疼,現在無論他怎麼否認,還是不行,他的確心疼她——他又為自己找了個藉口:任何男子,看到女孩這樣,都會心疼的。思緒萬千間,瓔珞已快走出大廳外,他跑過去,攔住她,定定地看著她,說道:“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她只能拒絕。
“為什麼,天這麼黑,一個女孩子家會有危險的。”他很不喜歡她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樣子。
“你神經病呀,我可是全國空手道,跆拳道,柔道冠軍呀,怎麼可能!”
他楞了一楞,的確,她不惹別人已經蠻好了,根本無須他擔心,但——該死,他還是會擔心,不能忽略她,她真的很漂亮,比映水她們還要漂亮。這樣的女孩子在晚上遇到危險的可能性很高。
“不行,即使這樣,如果對方人多,還是可能有危險的,你招待了我九天,把我伺候的那麼好,算我報答你,我不想欠你人情。”他用了一切藉口,只為她點頭同意。
瓔珞回以他複雜的眼神,他一怔,知道自己說了什麼。她一定以為自己想要和她撇清關係才這麼說的——但,也許這麼讓她認為也未嘗不可。
瓔珞回答他的是跟在他後面,讓他送回了公寓。
羅啟恆沒有留下來過夜,這——是必然的。
可笑呀!初戀就這麼沒了,瓔珞傻傻地搖了搖頭,揮去那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思緒,突然她大喊一聲: “我有神經病呀,這種虛偽、噁心扒拉的男人有什麼好,我怎麼會喜歡這種人,我喜歡的是有書生氣(這一點她不否認羅啟恆也有)有點柔弱的男孩子,要體育不好,會因運動量大一點而昏倒的男孩子,羅啟恆雖然平時懶一點,但他的體育真的很好,所以——我不承認他是我的初戀物件!”
瓔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