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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二十(3)

霍思感激地看著李明達,說:“森哥哥已經要了好多天,那邊一直拖著不給,說經辦的人挾款潛逃了。”

李明達從兜裡拿出一部手機,放在霍思面前:“這個你拿上,聯絡的時候方便些。”

霍思看了看,知道那是一款很貴的手機,不是她這種人能用得起的,便搖了搖頭,把手機推回去說:“我不要。用不上。”

李明達知道霍思有顧慮,把手機又推了過去說:“是杉杉給你的新年禮物,她一直沒空,收下吧。”每次送霍思禮物,李明達都會說是李杉送的,無非是讓霍思心裡別有什麼顧慮,還有啊,他想為自己的女兒掙點兒面子,表明女兒不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那一次她們在深山裡迷路,要不是霍思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食物都給了受了傷的李杉吃,李杉的小命恐怕就保不住了:“你要是不收,她又該跟我鬧,說我沒本事,連東西都送不出去,拿著吧。”李明達說得誠懇,讓霍思不好拒絕,但她還是小聲地說:“李總,您跟杉杉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李明達嘴角漾著一絲微笑,慈愛地說:“別想太多,你需要幫助,我也有這個能力。”

霍思不知道再說什麼,李明達安慰她道:“拖欠款的事兒,你就別再著急了,著急也沒用,好好休息,好好彈琴,有訊息我告訴你。”

霍思離開酒店的時候,心情好了不少,她希望真能像李明達說的,森哥哥的錢瞎不了。霍思回到家,見柳森情緒不高,變戲法似地拿出手機:“看看,這是什麼?”柳森拿過手機,吃驚地問道:“這麼好的手機,哪兒來的?”霍思笑著說:“人家送的。”柳森立刻警覺起來,問霍思:“誰送的?這個好貴哪。”霍思點點頭說:“我知道,你幹嗎那麼緊張?”柳森看著霍思,說:“我能不緊張嗎?送你這麼貴重的東西,有什麼企圖?”霍思嘻嘻地笑著對柳森說:“又吃醋了?是小魔女李杉送的,沒事了吧?”柳森疑惑地問道:“她幹嗎?”霍思一邊擺弄著手機一邊說:“新年禮物,還有答謝我的救命之恩唄。”柳森的心這才算放了下來,但又囑咐了一句:“以後別收人家這麼貴的禮物,不好。”霍思小聲地:“我是說不要了,可…”柳森告訴她這次就算了,下不為例。霍思心想,還不是惦記你公司的事情,要人家幫忙,聯絡起來方便,要不,你以為我會要人家的東西?

因為不能回家過年,柳森和霍思抽空去逛商場,想給爸媽再買些禮物寄回去。年根底下,商場里人滿為患,東西好像都不要錢似的,柳森使勁拉著霍思的手,生怕手一鬆勁,霍思就被人群捲走了。霍思在櫃檯前拿起一條紅色的圍巾,問一旁的柳森:“這條怎麼樣?”柳森點點頭,說:“咱媽喜歡紅色。”霍思笑著說:“那就買這條了。”買完圍巾,柳森和霍思又來到時裝櫃檯,柳森一眼便看中了件白色的大衣,柳森把大衣從貨架上取下來,讓霍思試一試。霍思接過大衣,一看價錢,抬起頭,說:算了,太貴了。柳森執意讓霍思試一試,並威脅道:“你要不試,我就直接買下來了。”霍思沒辦法,只好拿著衣服去了試衣間,柳森趁機把衣服買了下來。從試衣間出來的霍思宛若一朵雛菊,淡雅而又不失###。“走吧。”剛從試衣間出來的霍思就被柳森拉著往外走,霍思納悶,“你幹嘛,衣服給人家脫下來啊,這麼走人家以為咱們要偷衣服呢。”柳森笑著說:“走吧,這件衣服已經屬於你了。”看霍思仍然一臉疑惑,乾脆說道:“衣服我已經買下來了,現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