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部分(第1/5頁)
章節報錯
“我懂我懂,這也是憐香惜玉麼,嘖嘖。”
……
很快,換了登機牌,過了安檢,兩小時後,飛抵京城。
前兩天的行程,還是比較緊湊的,劉淵明帶著馮見雄一起,參加了幾個學術圈的飯局。
當然,並不是直接可以決定論文用與不用的評審人員。
劉淵明也用不著去見那些評審人員,畢竟以他目前在圈子裡的學術招牌、馮見雄架構的論文質量,哪怕不打任何招呼,也是可以全部成功發表雙核心的。
之所以還要酒具,只是時間上幫忙騰挪一下有資格上的大佬學者不少,要為劉淵明騰位置,就少不得把其他大佬的文章稍微調整一下檔期。這時候,背後的各種利益糾葛,讓期刊負責外聯的領導去解釋一下,告訴對方並不是被下掉了,而是裝模作樣小改挪到下一期,不傷和氣,就很有必要了。
對方跟第三方打招呼也是要成本的,活動經費由馮見雄出再合理不過了。
“馮同學真是後生可畏啊,以後希望踴躍投稿。”
“這幾年法學界的論文偏重學術理論的有些過多了。把司法實踐和理論高度結合起來的建設性文章,相對不夠啊。成名的律師肚子裡真有乾貨,也不肯往細裡寫。馮同學可不要敝帚自珍吶。”
酒桌上,拿了紅包,少不得有些人要說些客氣話。
一開始馮見雄只當對方純粹是客套這也不怪他,主要他和官員學閥打交道確實少。
但是回來之後,劉淵明點撥他說,那些人是真心約稿。
“怎麼可能?期刊社這種單位,尤其是國內的、文科的,又沒kpi能制約他了。發的文章好不好有什麼激勵麼?當官的何必真心這麼敬業?”
“也有競爭的!”劉淵明打著酒嗝解釋,“理工科的,好理解,畢竟還有那麼多外國的s作為橫向對比,也有影響因子要看,文章好了,期刊平均引用數上去了,因子就高了。
但是,文科類裡面,尤其是法學的,他們也在爭‘對國家立法程序有推動、有幫助的專家文章’的。所以,這次我趕趟,只讓你盯著社科院這邊辦的刊多發,沒讓你去司法部辦的刊碰壁司法部的不是不能發,是不好託人情。
人家本來就是實權部門辦的,在乎的相對少一些。而社科院說起來光鮮,說到底還是賣嘴皮子的。智庫的人,看起來清貴,其實就是古代的清客,最怕給人當幕僚時、老闆卻不聽他的計策,時間久了名聲就臭了。所以,社科院下面的期刊,對於這種‘文章發出來、上面就修法’的文章比較重視。多弄幾篇,存在感就高了。”
被劉淵明這麼一分析,馮見雄的心態也就更加不拘謹了
住了大概一週,又有兩篇論文發表了出來,他和劉淵明揭蓋子的計劃,也到了最後臨門一腳了。這天,是4月初的一個週末,《xxxx》的那個聯絡人,給劉淵明留了個準信:下一期為止,所有必須的文章都能發完,也就是4月底。
(ps:那個,大家別亂代入,畢竟這是虛構的事情。說人好話、榮譽的時候,咱用真實的學術期刊名沒問題。這些有點灰的,就別糾結名字了。)
馮見雄算了算日子,決定一個人在京城多留一段時間。
他還想就近親眼目睹一下揭蓋子之後,究竟會波及到哪些同行、幹掉哪個事務所,拉到多少仇恨值,心裡好有個逼數。
不過,中間還有20多天,怎麼看都有些浪費時間。
雖然這期間,他完全可以遠端辦公,把其他事情遠端處理掉,讓史妮可虞美琴田海茉那些人在金陵、錢塘執行他的指令。
但是,總歸還要找點讓自己“非待在京城不可的理由”心理暗示一下,才能讓馮見雄這種勞碌命的脾氣好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