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去打凌夕一耳光趕他出門算了,何必替凌夕承擔那麼多罵名?他的溫柔藏得太深,很多人看不見。

他只是在冰窖裡待久了,被一再背叛、拋棄、傷害之後,很渴望溫暖,卻害怕被熱度燙傷的可憐蟲一隻。

ps:嚷嚷換攻的,抱歉,我不可能換小歸,要是真換了這篇文也就成了垃圾。三十萬的文最後幾章換攻那還寫什麼= =|||

從不傷人的是聖母,不是人。人都有毛病,我筆下,從來不會有完美的聖母。

給有毛病的人創造幸福是我寫文的目的,一帆風順的天仙配還寫個毛線》_《

再說,程樂是那種隨便就能愛上其他人的?歸劍明對他不好,咱換一個。下一個性格又有點問題咋辦?沒事兒,咱再換一個?

程樂的愛情,不會這麼廉價的。

很嚴肅地說:不換攻。

所以別再糾結換攻的問題了。一直嚷嚷也沒用的,我不會被評論煽動而修改原本設定的情節。

歸程天生絕配,孃胎裡指的婚,不拆,就不拆。

七十九 離別 。。。

歸劍明再次看向手中的手機。這是他十八歲那一年院長買來送他的,冷冰冰的金屬外殼是他很喜歡的風格。雖然款式早就過時了,可他還是很珍惜這部手機,因為這是他從小到大,收到的第一份禮物。

現在這部手機的螢幕上,顯示的是程樂發來的簡訊。

“就這樣,不說再見了。”

不知為何,他再次看著那條簡訊裡的字,居然會覺得很難過,胸口像是被什麼壓迫一般的窒息感,讓他甚至喘不過氣來。

他這才發現,程樂這個名字對他來說有太多的不同之處。比如,在聽到他告白時會喜悅甚至激動,聽到他沒有回宿舍時會緊張和擔心,現在看到這名字,心臟部位也會有針刺一般的痛感。

很多奇怪的情緒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因為從沒體會過,所以,他不知道這是不是人們口中所謂的愛情。只是確定,這種感覺比簡單的“喜歡”,還要深刻很多。

他還記得,不久之前,因為很想見程樂,就費盡心思弄了兩張校慶晚會的門票。把程樂騙來了南校區看錶演。

那天晚上一直跟程樂說悄悄話,聊得特別開心。他從小就不是愛說話的人,可是跟程樂在一起的時候,看著程樂笑眯眯地問自己問題,就忍不住想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訴他。他想,如果程樂問起混血兒的事情,自己可能也會一時衝動把身世背景全部說給他聽的。

只是,程樂沒有問。

後來,程樂說,很想聽他在舞臺上唱歌。看著程樂帶著微笑一臉期待的樣子,歸劍明突然想滿足他那個小小的願望。

雖然那個舞臺,留著許多令他難堪的回憶。

去年樂隊在總決賽的時候因為歸劍明的失神而名落孫山。

沒有人知道,其實是主唱歸劍明出了差錯,他們的樂隊才以第五的成績無緣“四大歌手”的獎盃,而那個學長,樂隊的隊長,也在比賽結束後跟凌夕一起遠走海外了。

本來他再也不想去那個比賽的舞臺唱歌的,可聽程樂那麼一說,突然又心動起來。

他的心裡產生一個奇妙的想法:讓程樂每一場比賽都來給自己加油,然後,把最終決賽的獎盃送給他,告訴他——

我參加比賽,只是,為了你。

決賽的時候,本來打算唱一首很溫暖的歌曲,那首歌是孤兒院的婆婆教他的,其中一句歌詞他很喜歡:“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沒想到,最終卻臨時換成了《可惜不是你》。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後。

所以,手裡的獎盃,也成了永遠送不出去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