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楊漣參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疏,常邊看邊擊節讚賞,並在精彩句子下圈圈點點。在楊漣劾疏結尾處,他提筆寫道“應按北宋宰相韓琪懲治宦官任守忠的先例,遣戍流放。”平日裡,吳懷賢與工部郎中吳昌期友善,吳昌期因彈劾魏閹被罷官回籍,而吳懷賢敬佩他的剛直不阿,經常與他通訊,互相勉勵。一次,懷賢在信中寫下了“事極必反,反正不遠”八字,暗示魏閹倒臺的日子不會太遠。

不料,信的內容被魏良卿探之,他立即稟報了叔叔魏忠賢。魏怒罵說:“何物小吏,也敢來毀謗我 ?”他讓高守謙派人買通了吳懷賢的家人程某,偷出了吳寫在楊漣奏書上的評語,及二吳之間的來往信件,然後假傳聖旨,把吳懷賢與妻子邱氏,及兒子吳道升,一同關入詔獄,以吳結交同鄉奸人汪文言的罪名,對其刑訊逼供,最後吳懷賢全家慘死在獄中。

害死了吳懷賢一家,魏忠賢暗想這東林黨何其多也 ?並且都與自己不共戴天,應想個什麼法子才能一網打盡 ? 他找來心腹徐大化商量此事,徐大化出主意說:“可從汪文言入手!他是東林黨的外圍,牽一髮而動全身。還可把東林黨與熊廷弼緊緊綁在一起,藉此羅織罪名。”魏忠賢聽了大喜,便請徐大化起草一篇###東林的文章,以呈報皇上。

很快,徐大化寫出了《討東林檄文》。文中列舉了東林黨人的幾大罪狀,如楊漣左光斗勾結王安,逼李選侍移宮,並聚黨營救熊廷弼;如汪文言何人受賄保舉他做中書舍人 ? 汪有何神通能晝夜出入尚書、都憲、科道之家,為人求官如探囊取物 ; 如孫承宗何以呼之即來,不奉詔而至京畿 ? 黨人之才,到此極矣 !……

魏忠賢把徐寫的《檄文》交給閹黨馮銓霍維華楊維恆等傳看,馮銓等知道魏忠賢恨楊左之甚,便勸說魏興大獄借汪文言之口殺掉楊左,於是魏閹又指使御史梁夢環上疏參劾汪文言,很快聖旨下達:“汪文言著錦衣衛派官旗,扭解來京究問” ,於是一場血洗東林黨人的大幕拉開了!……

第十二章 乙丑詔獄(一)

汪文言是三月五日在蘇州被捕的。這距離他第一次被捕、後被黃尊素從獄中救出,已歷十一個月了。三月十六日他被押解入京,臨行前他對懷有身孕的妻子紅玉說:“不必擔憂 !我這個人廣結善緣,遇事總會逢凶化吉的。”不過紅玉仍放心不下,派了汪的外甥一路跟隨到京。

進京後汪文言直接被關入了詔獄。詔獄系皇帝私人監獄,它與刑部獄最大不同,在於判刑或殺人不依於法,一入獄門,十之###無生還之理,人稱之“冤窖” 。詔獄歸錦衣衛下屬的北鎮撫司管轄,這裡環境十分惡劣,監房卑溼不見日月,凡重囚須在頸手足三處,分別帶上枷、梏、桎等刑具,仰臥不能輾轉。再加上老鼠夜夜前來齧咬,犯人身上經常是血跡斑斑。而牢房的牆壁厚數尺,即使隔壁呼嚎,也毫無所知。獄中冬日爐火皆無,犯人常是在寒氣襲人的屋中瑟瑟發抖。更令人難以接受得是,犯人家屬一律不準入監探視,只有在犯人過堂時,才可在堂下一丈外處觀望,且嚴禁交談。有的犯人直至慘死,都未能與親人講上一句話。

至於說到詔獄的刑具,簡而言之有五種:“鐐”“棍”“拶”“夾棍”“械” 。一是鐵鐐。長有五六尺,用它盤在左腳上,當右腳受刑時,可使左腳不能亂動。二是楊榆棍。長有五尺。當用棍打人時,先拿繩子捆住犯人的腰,再讓二差人分別踩住繩子兩端,迫使犯人不能轉側,然後再用繩子捆住犯人的雙腳,使其不能收縮。三是拶,一種夾手指的刑具。即把繩子穿在五根一尺長四分寬的小木棍上,然後將犯人手指套入“拶”中,行刑時先讓犯人下跪,隨後差人便用粗棍去敲打穿在一起的小木棍,愈敲小木棍勒得愈緊,而犯人的疼痛也愈難忍受。四是楊木夾棍。共兩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