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3/4頁)
章節報錯
因刑部缺尚書,張問達現如今署理刑部,也算作九卿之一了,他與王之寀都是東林黨人,他家自然成了朝中東林官員的聚集地。自葉向高辭職後,方從哲主持內閣,方是浙黨,於是浙齊楚三黨把持了朝政,他們互相提攜,黨同伐異,東林官員幾乎被他們排擠一空,所存者已不多,常來張問達家聚會的有翰林院的繆昌期、左中允孫承宗、吏部考功郎劉一燝、御史孫居相江秉謙等。
當王之寀走進客廳,一眼看見繆昌期正滿懷氣憤地對張問達說著:“一柱史以瘋癲二字,出脫亂臣賊子;另一柱史以首功奇貨四字,抹殺忠臣義士……”王之寀聽出頭一個柱史指的是巡城御史劉廷元,那第二個指的又是誰 ?他往下細聽,才知指的是曾兩次參劾李三才盜用皇木的御史劉光復。劉光復積極配合劉廷元,對那些不贊成以“瘋癲”定案的大臣,包括繆昌期,實施口誅筆伐,說這些大臣危言聳聽,想把張差一案視為“奇貨” ,妄圖立下首功。 ……張問達一見王之寀,忙關心地問:“犯人招了沒有 ?誰主使的?”
王之寀眼裡放出光芒,說出了十個字:“張差不痴不狂,有心有膽!”然後便繪聲繪色講起問案的經過。張問達和繆昌期聽了,高興的齊聲說“好!” 。
張問達沉思片刻,對王之寀說:“明日召集七名司官一同會審,王主事你也參加,由胡士相主審,因他是主辦官,看還能審出些什麼新東西 ?”
第二天,會審完畢,張侍郎詢問王之寀,王搖搖頭,說胡司官不打算深追兩個太監的姓名,並呵斥犯人不準波及無辜。張問達聽了若有所思,他曾隱隱約約聽說過胡是浙黨,看來主審還得換人 ,他對王之寀說:“過幾日,我再命十三司郎中一同會審,看看結果如何,若還是那樣,只好孤注一擲了,由你單獨細審,審出幕後人,直接上報皇上就是了。”王之寀心中明白,刑部依十三行省設立了十三清吏司,此案歸山東司郎中胡士相負責,胡若敷衍了事,張侍郎只得另起
爐灶了。
果不出所料,十三司會審依然沒有什麼新結果,多數司官採取了息事寧人的態度,只處死張差,不株連其他。張侍郎只得命王之寀單獨再審。經審問張差進一步交待,頭一個老公叫龐保,住薊州黃花山,在那裡修鐵瓦殿。馬三舅李外父
常給龐保送炭,因此結識了他 。第二個管飯的老公叫劉成 。龐劉二人讓馬三舅李外父對我說,“打進宮去,碰一個打殺一個,打殺了小爺(太子),吃也有你的,穿也有你的。……”
王之寀審出了真相,並瞭解到龐保劉成是鄭貴妃宮中的太監,稟報了張問達,張便吩咐王之寀寫奏章火速上報皇上。令人費解得是,王的奏疏轉到了內閣,首輔方從哲在上面批了“謬妄”二字;此後奏章又在宮中放了十天,皇上竟無任何批覆。刑部堂官張問達上疏催促此事,並題請都察院大理寺和刑部三法司會勘本案,然而過了三天,仍見不到皇上的御批?……
第四章 辛亥京察(二)
八
自發生梃(木棍)擊案後,皇上朱翊鈞一直緊縮眉頭,頗費斟酌。一邊是形影不離有著三十年夫妻感情的鄭貴妃,一邊是自己的兒子、日後的皇位繼承人。自己當然不能完全佔在太子一頭,把鄭妃廢掉;何況鄭妃又咒死咒活說她毫不知情。可皇上自己也不能不作處理不聞不問啊 ?那樣一來,就會寒了太子的心,日後太子登極做了皇帝,別人再一挑唆,鄭妃可就大難臨頭了!必須想一個兩全之策,讓雙方消除誤會,化干戈為玉帛。皇上思慮了數天,想出了一個借風癲為罪名調護兩宮的辦法。
他先以關愛地口氣對鄭妃說:你說你不知情,可外面議論紛紛;再有龐保劉成又都是你宮裡的人,難脫干係 ?不如你直接去求長哥(太子),表明你的心跡,求他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