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鳥槍兵。

在康熙年代,西方的火槍技術仍然停留在火繩槍時代,前裝火槍在疾馳顛簸的馬背上比燒火棍強不了多少,清軍比較了自己的騎射和當時的的火器後,發現火力水平其射速與射程和殺傷效果遠不及八旗兵的神射馬刀近身搏殺,所以仍然以訓練士兵騎射為重點。

林琳看過來的目光帶著可以把人削皮刮骨般的銳利,林璐聳了聳肩膀,滿不在乎地撇了撇嘴角:“我覺得我們可以停止無趣的彼此試探與猜忌了,不妨直說——我來自兩百多年後的……正常世界,是一個……用你的理解來說就是一個下三濫的賊——那麼你呢,一個不知道來自多少年前的老古董?”

林琳並不意外,沉默了三秒鐘,低聲道:“兩百年後連小偷也可以配備這玩意?”

“我可不是一般的小偷。”林璐得意地笑了一下,晃了晃手中的老式手槍,“我不是暴力型罪犯,不過以我的標準來看,這個型號的噪音太大了點。”

他停頓了一下,心念一動:“在那個時候,手槍還是很常見的東西,不說人手一支,也差不多了。”

“不可能,”林琳嗤笑了一聲,壓根就沒有上當,“手弩的殺傷力是弓箭的數倍,可是弓箭卻遠比手弩普及,哪怕在軍隊中都不常被使用,這就是管制的結果。沒有哪個皇帝喜歡看到自己的一個最最普通的臣民擁有在轉瞬間殺死一個訓練有素高手的能力,何況你手中的手槍殺傷力更甚於手弩。”

切,土包子,兩百年後早沒了天殺的皇帝。林璐一點沒有自己謊言被戳穿的尷尬,坦然自若朝天翻了一個白眼。

他想了想,立刻瞪圓了眼睛:“不對,你別想混過去,你還沒說你是從哪裡冒出來的呢?”

林琳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抓起火槍,轉身朝裡面走去:“進去吧,姐姐還等著呢。”

他們本來是湊在一塊吃飯的,沒成想海蘭察突然來了,林黛玉去內室避了,桌子上的盤子飯菜也挪到了裡面去。

林琳不怎麼在意地把手槍往桌子上一拍,怪模怪樣的東西引得林黛玉不自覺看了好幾眼,笑問道:“這個是什麼?”

“和尚的十二歲生日禮物。”林璐眯了眯眼睛,“他老子送給他的。”

“喜歡就拿去,我對這個不感興趣。”林琳示意她可以直接拿起來看,“小心別傷了自己就好。”

林黛玉卻搖了搖頭,並沒有伸手:“既然是那位老先生送的,一片誠誠心意,子毓自然應當妥善保管,怎可轉贈他人?”

作為一個家教正統的大家閨秀,林黛玉其實挺看不上當年林琳他孃的做派的,她不瞭解事情的始末,但是未婚失身的行為總是受到譴責的,女方揹負的壓力永遠比男方要沉重得多。

更何況還懷了孩子,而且頂著四方壓力沒有打掉,若是穩穩妥妥地教養也就罷了,偏還丟到寺廟門口死活不知,平白讓林琳吃了那麼多苦,當初又何苦還要生下來?

林琳從鼻子裡出了一口氣,眼角眉梢都流露出難以掩飾的冷淡,並沒有介面,林璐幫著迴轉氣氛,笑道:“不礙的,和尚就是說著玩玩的,哪裡能真的送人?”說著一腳踢了過去。

林琳被踩了一腳,臉色有點黑沉:“你再敢踩我,我就弄死你。”

林璐眨了眨眼睛,笑眯眯渾然不懼,興致勃勃叫囂道:“弄死我吧,小爺死了以後也不急著投胎,天天半夜找你鬧去。”

林琳額角跳出來幾條青筋,手中的象牙筷子應聲而斷。

林黛玉輕嘆了一聲,不再搭理他們,低頭夾了一筷子耦合,放嘴裡細細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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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林璐所料,薛蟠在正月初十就找上了門,為了不顯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