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替罪羔羊(第3/5頁)
章節報錯
不是完全沒有選擇的權利,若子女不願意,這親就不能結,需要雙方自願簽訂婚書。
“你可有婚書?”縣令問。
蘇母道:“這親還沒定下來,自然沒有婚書。”
縣令:“連你都知道這親訂了算喪盡天良,這是把女兒往火坑裡推,你還要定,這女兒難道不是你親生的嗎?”
蘇母無奈地說:“若是家裡的條件好,誰想讓自己的女兒嫁給一個快死的老頭,讓街坊戳脊梁骨。”
“這不是家裡條件不好,我兒也要娶妻,她反正要嫁人,嫁給誰不是嫁。”
說白了就是重男輕女,不把女兒當人看,庭淵氣不過懟她:“嫁誰不是嫁,你怎麼自己不嫁?”
蘇母怒瞪庭淵,“你這小兒說話可真難聽。”
庭淵:“你自己做的事,還不讓人說?十六七歲的女子嫁給六十多的老頭,這不是喪盡天良這是什麼?”
蘇母:“我兒要娶妻。”
庭淵冷笑:“這妻非娶不可?我看你兒子手腳健全,要娶妻自己不憑本事靠賣姐姐賺聘禮,你要臉不要?”
“用賣女的錢給兒子娶妻,這聘禮就用得這麼心安理得,也不怕天打五雷轟。”
伯景鬱和驚風跟庭淵認識這麼久了,上次見他這麼生氣,還是在浮光縣衙那晚。
伯景鬱怕庭淵再給自己氣暈過去,這次可沒那麼容易得到及時醫治,許院判還在客棧裡。
他趕緊上前去安慰庭淵,“消消氣,消消氣,別給自己氣出好歹。”
嗓子養了小半個月才養好,再這麼大聲說話,到時候又要變成啞巴。
庭淵:“你不會覺得這合理吧。”
“當然不合理!”伯景鬱十分堅定地說:“這簡直就是喪盡天良,放心,這事我肯定管到底,但你不要生氣,不要動怒,別到頭來他們好好的你倒下了。”
庭淵攥緊了拳頭,努力讓自己平復下來。
伯景鬱提醒他:“別忘了正事,這其他的之後還能慢慢解決。”
此時還有命案在前,蘇月娘這事一時半會兒也不著急,他也不是明日一早就出嫁,可以往後延。
庭淵問文浩,“你是不是計劃奪了丁嬌兒的財物帶著月娘遠走高飛?”
文浩冷笑,“是又怎樣,我不能讓月娘嫁給一個糟老頭子,一輩子都被毀了。”
這話落在蘇母的耳朵裡,她撲過去用頭撞文浩,“好啊你竟然攛掇月娘私奔,你是想害死我們蘇家!勾引我家月娘就算了,還想帶我們家月娘私奔!”
她還沒撞到文浩,便被衙役抬手頂住,前進不了半分。
文浩與蘇母互罵,“你個黑心的老婆子,賣女兒,毒婦,月娘投胎在你們家倒了大黴,她不欠你們什麼,是你們欠了她的!”
“我就是要帶月娘走,遠離你們,讓你們吃進去的每一分錢都吐出來,讓你們家名聲徹底發臭,讓你的兒子娶不到娘子,徹底的斷子絕孫!”
“還想攀高枝?你回家找個歪脖樹吊死吧!來年風乾吹到哪是哪,埋到地裡的都覺得你髒。”
蘇母也不甘示弱:“一個窮畫師,名聲比我的裹腳布還臭,你憑什麼拐我女兒,她是我生的,我讓她嫁給誰她就要嫁給誰!”
文浩又罵回去,情緒更激動,“做你的白日大夢去,我的名聲是臭,你家的名聲更臭,把自己的女兒賣給六十歲的老頭,還想娶媳婦?誰家好姑娘會嫁到你們家,你走過別人家門口人家都得潑三盆水,一盆怕洗不乾淨你的腳印。”
庭淵:“……”果然,罵人他還是弱。
但是他也發現了問題,這都到這個地步了,自己的家人和自己的情郎已經互相罵得難分高下,讓旁人看了笑話,這月娘還是沒有什麼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