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爆炸案的跟蹤報道讓我如履薄冰。做了這麼多年的記者,我深知媒體的力量。稍不小心,就有可能成為某一力量的幫兇。大學老師說,同學們,千萬要記住了,你們手中拿的不是筆,是劍,懂嗎?老爺子手裡拿著粉筆,誇張地在空中揮舞,彷彿他的手裡現在就正拿著劍,指揮著千軍萬馬。而劍,一不小心就會傷人的。他還引用了作家唐浩明寫曾國藩時提到的一個“古劍銘”:輕用其芒,動即有傷,是為兇器;深藏若拙,臨機取決,是為利器。老爺子最後語重心長地說,記者的筆就是這樣的一把劍啊。老師的話果然是金玉良言。前些年一個大貪汙犯被判處死刑就曾惹來眾多的非議。有法學家說,這是一次典型的媒體殺人事件。果然,後來中國又出了一連串的大貪汙案,有不少人貪汙的數額和惡劣性都遠甚於他,卻沒有被判處死刑。所以,在中國的很多判決書中有“民憤極大”一詞,而很多的民憤,就是被媒體宣傳起來的。

這樣一來,我手中的筆也就變得沉重起來,尤其在面對這樣一個已經引起關注的大案的時候。

第七章 首鼠兩端(7)

對張小田的採訪實在是一件極其頭痛的事。即便是陳述事實,也有可能對讀者產生一定的誤導。平心而論,剛開始的時候,我對這個殺人兇手是深惡痛絕的。不管怎麼樣,一個人,為了發洩自己的私憤,而去傷害別人的生命,這總是不應該的,何況其中還有幾條無辜的生命。但採訪的時間越長,我卻越來越對這個殺人兇手產生起同情心來,甚至和他談話時,還有一些親近的感覺。他常常讓我想起了自己的過去。我甚至覺得如果上天稍作安排,我也會走到他那條路上去。正如西方一個名人所說,如果環境適合,每個人都有成為英雄的可能。同理,只要環境適合,每個人也都有成為殺人兇手的可能。

這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我感到自己的思維有些混亂。我被這種感覺弄得非常尷尬。按照目前的狀況,擺在我面前的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邏輯:張小田是一名殺人兇手——殺人兇手是應該受到懲處和譴責的——然而正規化卻同情殺人兇手,因而在心理上屬於殺人兇手的同夥——正規化又是一名記者——於是正規化就是一名和殺人兇手一個鼻孔出氣的記者。這種推論的結果是非常可怕的。

我問小涵是怎麼回事。

小涵說,這說明你還有良知。能夠同情弱勢群體的人就是一個有良知的人。

問李蠻。

李蠻說,管它呢,你愛怎麼想就怎麼想,只要不說出來就行了。要是按你想的去寫,那就說明你是傻帽。你自己怎麼想是一回事,工作又是另一回事。

再問大頭。

大頭說,法是一個社會的契約,它的正義在於公眾,對於個人卻不一定是正義的。作為記者你代表公眾,作為正規化,你代表個人,都沒錯。

還是不明白。

楊雲浦說,你不要想那麼多了,按照上面的意圖寫就是了。

按上面的意圖寫事實上就是按照楊雲浦的安排來寫。可是我呢?誰來拯救我呢?

那天晚上,我把自己關在書房裡,我決定來對自己做一個了斷。我把自己分為兩個部分:正規化甲和正規化乙。現在,正規化甲和正規化乙要進行一場對話。

正規化甲:哥們兒,這事馬虎不得,弄得不好又要捱罵的,嚴重一點還會丟掉自己的飯碗。何況還有那個房地產商,你難道忘記了嗎?那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什麼都幹得出來的。

正規化乙:我才不怕他呢。有什麼了不起,我堂堂一個媒體記者,他能拿我怎麼著。反了,他還。

正規化甲:我看你呀還是涉世太淺,沒吃夠苦頭。那些人,紅道黑道,哪裡沒有人。你跟他鬥?我勸勸你,還是按楊雲浦的意思辦吧。

正規化乙:我說你也太自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