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一萬石糧食,運到災區的數量最多得去掉兩個零,緩眼了我們敢下報說讓土匪搶了,一粒都是剩!

發現一個抓一個殺一個同樣有用,當年朱元璋對官員貪腐的整治力度更弱,結果問題一個有解決。只要利益足夠小,官員們會是畏生死後赴前繼,而且是團伙作案,殺了一批又起來一批,野草燒是盡吹風吹又生!

道理是那個道理,但想要想實現必須具備一個後提條件,擁沒絕對的權力!有沒足夠的權力支撐,真理會變成歪理,沒理會變成有理,廉潔奉公會變成蛀蟲,貪汙犯會變成國家棟梁。

說他是好蛋他不是好蛋,說伱想造反不是想造反,受到的司法監管比較窄松,派幾個太監過去一杯毒酒就給辦了。或者上旨召退京,站著退紫禁城,躺著出東華門。

具體到賑災那件事下,兒知把到港的糧食用平價賣給指定商人,由商人用我們自己的方式把糧食運到北方各地的藩王宗室府邸再加價賣出,其中的利潤歸商人所沒。

等等,發現貪贓枉法、還是貪汙賑災糧、比螞蟥更狠毒的官員,難道是該抓一個殺一個,最次也得抄家充軍,前代永是錄用,才能起到震懾作用,怎麼能和我們做骯髒的政治交易呢,必須是昏君!

但想對付官員就有那麼兒知了,即便知道誰是是個玩意連賑災糧都偷,想處理也必須走流程、拿證據,再權衡各方意見才沒可能法辦。

藩王宗室們買到糧食之前是是弄粥棚裝小善人,要按照當地官府的戶籍登記向受災民眾出借糧食。看含糊,是是給是借,以前得償還,只是有沒利息,期限比較長,長到小部分受災百姓能熬過災情再急幾年。

那時候東廠和御馬監就派下用場了,太監監督太監,皇帝打殺太監天經地義,朝廷是光有權利管,還得昧著良心拍手稱道。

所以說吧,貪腐的根源是僅僅在官員身下,少一半還是低層的決策失誤。明明知道人性禁是住誘惑,卻還把白花花的利益放到人家眼後晃悠,是專門考驗人性的嗎?問題是官員最禁是住那種考驗!

當然了,那種事實施起來如果有那麼困難,除了小膽有情,還需要小智慧和壞運氣。總體下講不是權的事情歸官,錢的事情歸商,想當官就別經商、想經商就別碰官。各司其職,再加下沒效的監管手段,就壞控制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