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這可是有好幾百只的太陽蟲,如果我讓你成為我的代理的話,那也就意味著你要跟幾百號人同時交易,並且教會他們怎麼獲得獸核,同時還要為他們提供各種售後服務,我想你肯定是沒時間出去收集獸核了。” “啊!”林凡聞言,也覺得很有道理道:“那怎麼辦?我這……” “我可以給你食物,水,而且我還可以給你成交金額的百分之一作為報酬!”葉千帆提議道:“如果你覺得可以的話,我們就確定領主協議!這件事我就全權交給你去辦了。” 其實這件事要是成了,受益最大的自然是葉千帆。 畢竟他可沒時間跟一整個世界頻道的買家慢慢耗,對於他來說,時間就是金錢好吧,一百顆獸核還犯不著他這麼浪費時間。 唉! 膨脹了! 以前為了幾顆獸核,都能掛一個晚上的材料。 現在賺到錢了,就連一百顆獸核都看不上了! “立刻籤!” 林凡毫不猶豫就答應了葉千帆的提議。 畢竟對於他來說,時間可不值什麼錢,反正本來極夜也不能出門,要是能靠著極夜這幾天躲在家裡,安安穩穩不用出去打怪,卻還能賺點錢的話…… 那還有什麼比這個更爽的事? 【領主協議:林凡成為葉千帆的代理人,負責售賣太陽蟲一事!林凡同時代理與玩家簽訂太陽蟲借貸契約,與葉千帆的領主契約有同等效力!】 【附註:林凡不可向未購買太陽蟲的玩家洩露關於收集獸核的秘密,同時也必須警告玩家不可洩露秘密,不然直接回收太陽蟲,永不合作!】 【附註2:林凡一旦違反以上內容,將直接被剝奪玩家身份,成為葉千帆的領民!】 【是否同意?】喜歡迷霧求生:我能看到提示()迷霧求生:我能看到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