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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就可以同男人一樣很灑脫的去享受燈紅酒綠的生活。雖然有時不能贊同香草的妙論,仔細想想看,那些妙論真的有一定的道理。香草曾經在酒後發表過男人和女人的言論:其實,男人和女人就是那麼回事!剛開始的時候好象存在什麼愛情,可這純粹是一種表面的假象,等到上過幾次床以後,你就會發現什麼愛情都沒有了,剩下的只有彼此的厭煩。而且,通常情況下都是男人首先厭煩了女人。只有聰明才智的女人才會首先厭煩男人,首先從男人身邊逃走的,這種女人不多,因為她們心裡還殘餘著愛情的毒性,等這種情緒淡的時候,男人早就厭煩女人並開始想方設法的找藉口乘機把女人甩掉。所以,香草認為在沒有遇到命定的天子時,不要跟一個男人交往太久,別等他開始厭煩你的時候,先甩了他,象丟一件過時節的舊衣服一樣,心裡一點留戀的成份也不要存在,這只是女人做到灑脫的第一步。寶寶和她那個矮的讓人感覺在俯首聽命的男伴,在一旁卿卿我我,很是曖昧的樣子。彷彿這個酒巴是他們的兩人世界一樣,正在上演兒童不易的場景。轉眼看到安安和那個小胖子,正在跳慢舞,二個人雖然看起來不搭調,可是腳步還算輕鬆,比較正規,看來小胖子訓練有素,難怪安安抱著球一樣的胖子,還笑的那樣燦爛。只有那個所謂的白馬王子,一個人在唱不知名的情歌,唱的很賣力的樣子,可惜沒有人鼓掌,我知道他眼角的光芒是閃向我的,我只是微微向他點了一下頭,舉起手中的酒杯,輕輕的呡了一口,一種青澀的味道滑進了胃裡,涼涼的,有點酸。我在酒杯的倒影裡感覺到他放下了麥克風,向我走過來。白馬王子不是騎著白馬向我跑來,而是端著高腳杯向我走來。 他風度翩翩地伸出那雙白晰好看的手,在半明半暗地燈光裡,對我做出跳舞邀請手示,我先是低下頭,然後是擺擺手,意思是我不會,最後還是禮貌的伸出了自已纖細的手指,放到了他的手心裡。他輕輕地帶著我,慢慢地滑進了音樂裡,他一邊輕輕地跟著音樂唱著那支纏綿的情歌,唱到動情處,眼睛含情默默地望著我,我知道此時此景,有誰能抵抗地了這種情感的流露,不管它是真是假,都讓人陶醉!雖然我的舞步不是很熟練;但我跳的很投入;一次都沒有踩過他的腳。 想起和偉兒第一次跳舞的時候,不是他走錯步,就是我走錯步,最後我乾脆把鞋脫了,雙腳都踩在偉兒的大腳上,讓他帶著我一雙腳在舞池裡跳,我喜歡掛在偉兒的懷裡,聞著他身上淡淡地薰衣草的味道,也喜歡看著他那個溫情脈脈的眼神,心裡幸福極了。我不知不覺在掙掉腳上的鞋,慢慢地把自已的小腳放在那雙慢滑的大腳背上,他只是輕輕的停滯了一下,繼續慢慢地隨著音樂移動。我感覺這個男人的氣息是那麼的熟悉,身上若有若無的薰衣草的氣味,還有那深情在眼神,以及握我手的力度都和偉兒是那麼的相似,我開始迷惑了,有點暈眩,可是大腦卻還是很清楚,這個擁我入懷跳舞的男人,他不是偉兒,只是在努力扮演偉兒的角色。我努力地想要自已別迷糊,保持清醒,這只不過是一場幻覺而已。 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快把偉兒忘記了,才把這個男人當作了他的替身,我不可以跟一個陌生的男人,因為他長的比較帥,舞跳的不錯,和偉兒有著某某相同的味道,就可以產生這種迷戀的感覺。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