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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山。”
其實還有一個因,張珏知道但是沒有說出來:林韻說自己去地府了兩年,可自己卻分明感覺到只有一個多月。
這個因就是,兩年裡發生了什麼?自己又去做了什麼?兩年能做很多事。
而之後發生的那些奇怪的事情,應該都是在自己不知道的這兩年裡,埋下的因了。
第二條線便是,去找兩年那個因。找到兩年中,自己去過哪些地方,做了哪些事情。順藤摸瓜,只要搞清楚兩年的事,如今的一切的一切,便都可以串聯在一起了。
祖師道是因,兩年是果。兩年又是因,如今成了果。
…………
“這雙鞋好看,要麼?”
步行街,張珏今天要帶著林韻逛一整天。在一家耐克專賣店,指著一雙粉色的女士慢跑鞋說。
林韻吃了一口手中的臭豆腐,點點頭。然後很自覺的坐在沙發上伸出了雙腿,就那樣看著張珏。
張珏苦笑一聲,蹲下身來將林韻腳上的鞋脫下,將那一雙粉色的慢跑鞋為她穿上。
林韻臉上都笑開了花,她現在學笑學的已經很標準了。看著張珏為自己換鞋,心中得到了莫大的滿足感,感覺全身都被幸福包圍了,曾經遠在天邊的男人,現在近在咫尺,這種感覺很難言明。
從另一家店面再出來,如今的林韻已經不是那一身白衣勝雪了。披肩的長髮依舊飄逸,可全身上下那粉色運動系的服飾,卻讓她平添幾分青春活潑氣息,更像是人了。
而林韻也沒閒著,她的任務就是邊走邊吃,看見喜歡的就拿,反正張珏說了今天陪她一天,苦力都是他。又要付錢,又要提包。
林韻手中拿著各種零食,張珏跟在後邊提著大包小包。其實很多東西她都用不上,也根本不會去用,但就是想買。倒不是說多喜歡,她只是喜歡張珏為她付賬的那一瞬間。
很滿足,很幸福。便如同其他普通的情侶一樣。不過兩人到底是不是情侶,其實林韻和張珏也不知道……
ps:還有兩更,十點之前奉送。去吃晚飯先……(未完待續。)
第二百零一章:伏屍
“珏哥,我要吃烤串兒。”
林韻撒嬌般的挽住張珏的胳膊,指了指街頭的一家地攤大排檔。
張珏寵溺的笑道:“走,去吃。”
林韻是有容乃大,走了一天,吃了一天。那食量,別說是一個女人,就算是五六個漢子也敵不過她。沒辦法,她吃東西只能吃一個味道。吃進嘴裡就不見了。
兩人坐在大排檔中,卻著實是引來了一片目光。張珏長相普通,可林韻卻實在太美了。
這是一種毫無瑕疵的美。世人常說人無完人,沒有十全十美的人。可林韻是這樣,至少長相上是這樣。
十全十美,毫無缺陷。
或許她本身就不是人吧,也是,天地精靈孕育出了她,渾然天成,她其實就是個精靈。一種違反了生死規律的精靈。
‘噓噓~’
旁邊一桌,三五個青年被林韻吸引的移不開目光,其中一個膽子大點的竟然吹起了口哨。
張珏一愣,隨即苦笑道:“你別嚇唬他們。”
林韻嘟嘟嘴巴,有些委屈的看了眼張珏,又冷眼掃了掃那一桌的青年,低頭吃串。
這個女人啊,其實是很自私的。她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的美只能張珏去欣賞。和所有女人的心態都不同,別的女人巴不得自己被全世界說一聲漂亮。
可她,卻只希望全世界就他說自己漂亮。樣貌無所謂,但只能張珏看,不能分享給別人。
張珏很理解。林韻畢竟是幾千年前的人,那個時候講究男女之妨。也許根深蒂固的她,現在仍然留有那種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