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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唱片,是什麼型別的歌曲都有,她自認為她是什麼風格都能駕馭,因為她感覺她自己的性格就像她的歌一樣,多樣化,人來瘋。
而這個女孩所唱得歌,就是她比較狂野的一首歌,當初錄歌的時候,她就想配合歌曲穿著打扮,可韓冽卻打死不讓,害得她總覺得有些缺憾不完美。
現如今,她看到這女孩的打扮,還有這唱歌的風格和勁頭,簡直就是和她當初想要的一樣,所以,她是真的發自內心的欣賞這個女孩。
她忍不住的鼓掌叫好。
女孩忘我的唱著,一首歌唱完,她笑著對圍觀的觀眾說,“謝謝大家的捧場,你們的喜歡,就是給我最好的鼓勵!”
接下來女孩又唱了三首歌,其中有一首還是韓小嬈的歌,另外兩首是老歌。
韓小嬈聽得入神了,她有種遇到知音的趕腳,古代的時候都是以文會友,而在她看來,音樂也會讓人成為朋友。
女孩似乎有些疲憊了,“謝謝大家的鼓勵,今天就唱到這了~”
周圍的觀眾見沒有歌可以聽了,都紛紛散去了。
只有韓小嬈還在原地,滿眼欣賞的看著那個女孩。
韓小嬈剛想上去和那女孩講話,沒想到身邊掠過一陣風,只見三五個打扮的很時髦的小青年從她身邊走過,目的地直奔剛剛那個唱歌的女孩。
女孩正在收拾吉他,準備離開,沒想到卻被三五個小青年圍住了。
“你們要幹什麼?”女孩倒是沒有多害怕,畢竟現在是青天白日的,更何況這裡還是中心廣場,到處都是人,她還就不信這幾個人能把她怎麼樣,只是有些納悶這些人要做什麼。
小青年中的一個,一頭的綠毛,不長不短的頭髮被抓得亂糟糟的,穿著T恤和破洞牛仔褲,耳朵上還掛著耳圈。
“你說幹什麼?”綠毛小青年明顯是這幾個人中的頭頭兒,他說話的時候,其餘幾個都領命似得將女孩圍了起來。
女孩倔強的回視,“我怎麼知道你要幹什麼?讓開,我要走了!”
“想走?沒那麼容易?小妞兒,你知不知道這裡是誰的地盤?”綠毛小青年抓住女孩的手臂,阻止了她要離開的動作,痞裡痞氣的說道。
“我不知道這裡是誰的地盤,但也不是你的地盤,你快給我放手,不然我報警了!”女孩臉色有些驚慌,畢竟面對的是幾個不講道理的小混混,而且,周圍也不見有人上前來幫忙。
“小妞兒,告訴你,這裡就是哥哥的地盤,你說你今天第一天來,沒徵求哥哥的同意,就在這裡唱歌,還真別說,唱得不賴,但你卻搶了哥哥們的飯碗,你知道麼?”綠毛小青年一副不肯罷手的樣子。
原來這幾個小青年並不是什麼社會小混混,也是搞音樂的,是一個樂隊。
當然,現在這個時代,搞樂隊的太多了,三五成群就能組個樂隊,都是些沒有名氣的小樂隊,今天聚明天就散的那種,連去酒吧駐唱都沒有資格。
所以,A市就多了許多的流浪歌手,畢竟夢想需要實現,人也是要吃飯的,在唱歌的同時,能賺點小錢餬口,也是好的。
這幾個小青年就是苦逼的流浪樂隊,一直以來這中心廣場都是他們的地盤,他們在這裡混的也還不錯,至少每個人最低的生活保障還是可以解決的,可今天這女孩的出現,卻直接讓他們沒飯吃了。
“這裡寫你們名字了麼?怎麼就成了你們的地盤?你們唱你們的,我唱我的,互不干涉!”女孩也看出他們也是搞音樂的了,因為不遠處,他們的行頭都在那擺著呢,鼓、吉他、貝斯、還有這綠毛小青年手裡的麥克。
“話雖然這麼說,我們是唱歌賺錢,可你是在這裡免費唱,有你在這裡唱,會有人聽我們唱麼?”綠毛小青年被女孩的話刺激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