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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那些武器還挺先進。
我在幾個人的身上看到了樣式不一的手槍,還有一個老外的手裡竟然攥著一把微型衝鋒槍。。。。。。
要知道,在我大中華區要弄到這種犯禁的東西並不容易,想必這些人也是有些手段的。可惜的是,那衝鋒槍和彈藥都在水裡泡的太久,早就不能用了,我翻開彈夾看了一下,彈夾是空的,備用的彈夾倒是有些子彈,可我很清楚,此時此刻它們已經派不上什麼用場了。
再看四周,我竟然沒有在石壁之上發現那種子彈打在牆面上的痕跡,坑坑窪窪也好,條條框框也好,各種各樣的形狀沒有一個出現過。。。。。。
這件事很驚悚啊。
從現場來看,這裡的樣子表明,在不久前,一群拿著空殼子槍械的人被某種強悍生物扯碎在這狹窄的水洞之中,可這些人,端著武器,卻自始至終都沒有開上一槍。
這是為什麼呢?
從直觀感受上來看,這太不科學了。。。。。。
要是刑事案件,那,從現場的情況來推算,最合理的解釋是這裡可能不是第一案發現場,也就是說,他們並非死在此處。
可問題在於,他們面對的東西並不是人,而是智力發育不完全的野外生物。回頭想想那兩隻大蜥蜴的樣子,我可不認為那些傢伙會在千里之外殺死這些人,再一個個地將它們拖到這裡當成儲備糧食。
既然如此,那又是怎麼回事呢?
摸著下巴想了想,一時無解。
既然能死這麼多人,那,路經此地的時候,他們遇到的必然是一個難以抵禦的大危險,可什麼樣的情況能讓這麼多人坐以待斃呢?難不成,他們在彈盡糧絕的時候被那兩隻巨蜥包了餃子啦?
也是,他們要真是在前面一番血戰,打光彈藥倉皇逃出,結果在精疲力竭的情況下突然發現身前身後多了兩隻龐然大物,那,這些人死在這裡也不是什麼很稀奇的事情。
那種絕望,我剛剛體會過,心理素質不夠的人很可能會站在原地等死。假若他們真的遇到這種狀況,我只能說他們太苦逼了,可前思後想好半天,又覺得這種解釋很牽強。既然有那麼多人,那就應該有點豁出命來的勇氣,在場這些人一起往外跑,總能跑出一兩個,可看看這扎堆兒死的幾個人,就感覺像是站成一排等死一樣,就算那巨蜥兇猛異常,也不至於在轉瞬之間將這麼多人一起殺死啊!
相比之下,那個被巨蜥拖走的哥們兒就厲害多了,不管怎麼樣,人家好歹還爬出那麼遠了。只差一步,要不然他也不會死。當然了,他要是不死,我就不用耗費腦力想這些了。
我在一個洋人的身上解下了一把軍刀,用手颳了一下,軍刀還算鋒利,值得注意的是,這刀子一直沒出竅,而且在軍刀與把柄的結合處寫著一串英文,看了一下,不認識。
軍刀沒出竅,說明這些人很可能是突遭不測的,而這軍刀上的英文,很可能可這些人的來歷有關係,常用的單詞我大多認識,既然看不出一點眉目來只有兩種可能,要麼,單詞很生僻,要麼,這是一個不常見的專用名詞。在學英語的時候,這兩類單詞都是最容易被忽視的,向來對外來文化略顯牴觸的我自然能省就省。不過,這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我的揹包裡有電子裝置,只要回去查一查,這種程度的疑問必定會迎刃而解。
手上不停,我將能用的裝備蒐羅了一點,有兩隻電筒還能用,還找到了幾盒兒沒有開啟的早餐肉,看看上面的日期,我一個激靈,這東西距出廠日期竟然不到半個月!
這麼一推算,那,我們和這幾個人還真是前後腳過來的!要是再早幾天,說不定我們還能遇上呢!
再回想一下,棧兵道的石碑下面那厚厚的一層雞毛,我突然發現,我們和這些人可能是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