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馮風有個小名叫圓圓的堂妹,就是他二叔二嬸的孩子,小時候還不到三歲時遇難了。

馮二叔當時是緝毒警,個人資訊洩露,遭到報復,妻女被綁票。解救沒有成功,歹徒把母女倆推下了瀑布。

馮二嬸被下游村民救起,孩子卻沒找到。那瀑布下游是大河,然後是大湖,最後入海,那麼小的孩子,找不到,大家都知道肯定是沒了。

十多年過去,誰想到馮二嬸一見喬藍,就把她認作已逝的女兒。

馮風尷尬朝喬藍道歉:“對不起啊,我二嬸當年受了很大打擊,有時候在街上看到同齡的小孩,會發呆很久,請你體諒她一下,回頭我跟她好好解釋。”

喬藍卻若有所思。

她是在南方長大,但,祖籍哪裡卻不明確。

養父母從福利院領養了她,而福利院也不知道她的來歷,她是有一天被不知什麼人放到福利院門口的。

幼年的記憶她基本沒有,最早的記憶片段已經是在養父母家裡生活的場景了。養父母待她很好,他們生不了孩子,把她當親生孩子一樣養大,所以她一直以為他們是親生父母。

如果不是養父母去世後她整理家裡東西,突然發現了領養證,她都不知道自己是領養的。

後來她去那家福利院查過,也曾好奇自己親生父母是誰,為什麼會把她送福利院,但什麼都沒查到,後來就作罷了。

要是親生父母過世了,親戚不肯養把她送福利院,她自然再也見不到親生父母。要是親生父母在世,只是單純拋棄了她,比如因為窮,或嫌她是女孩之類的,不管為什麼吧,拋棄她的人,她也不想認。

所以對於親生父母,她沒什麼執念。

但喬藍卻沒想到,會有遇到馮二嬸這茬。

馮二嬸那麼篤定,難道……

“你看,這是你小時候照片,我一直帶在身上,是不是你,看,絕對是啊,你和照片一模一樣!”

情緒穩定之後的馮二嬸,從貼身衣服內袋裡掏出了一張泛黃的黑白照片。

照片上的小女孩抱著一個布娃娃,圓滾滾胖乎乎,笑得很可愛。照片背面寫著“兩週歲留念”。

但女大十八變,喬藍現在都二十歲了,跟照片上長得很不像,她也不懂馮二嬸怎麼看出“一模一樣”的。

“你可不光鎖骨有痣,屁屁上也有,尾椎骨右邊呢,是不是?”馮二嬸丟擲又一個證據。

甚至要把馮風攆出去,讓喬藍當場脫衣服驗證。

“呃,不用驗證,確實有。”喬藍想了想,乾脆快刀斬亂麻,提議,“要不,咱做個親子鑑定吧?”

“行!行!行!我馬上找人安排!其實不用鑑定,我也肯定是你媽!”

馮二嬸跳起來衝出去,一溜煙跑沒影了。

嗯……

喬藍撓撓頭,也不知道自己此時是什麼心情。

這媽來的,太突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