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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她,記住了嗎?
宋方淮是個商人,形式做派蠻囂張,手機尾號連著五位一模一樣,霍皙記性又好,她默唸兩遍,就記住了。
倆人站在路口分別,霍皙笑的跟朵兒百合花似的,武楊直勾勾地瞅,慫恿沈斯亮:“咱就這麼幹看著?”
沈斯亮摸摸褲兜,想找煙,找了半天才想起來換了褲子,他把手裡礦泉書瓶捏的嘎吱嘎吱響。
武楊不怕死:“咱倆也過去打個招呼?”
“不認不識的去幹嘛啊?讓人訕著?要去你去。”沈斯亮把手裡的空水瓶空投到垃圾桶裡,轉身就走,後背一大片衣裳都讓汗給浸溼了。武楊問他:“嘛去?”
“回家。”
“哎,你真不怕二朵兒跟別人跑了?”
“腿長在她身上,想跟誰走就跟誰走,我管的著嗎?”沈斯亮給武楊一個後腦勺,他說“她想跟誰走就跟誰走”這幾個字的時候從牙根兒裡往外擠,是真氣的夠嗆。
男人的天性就是這樣,他以為這個東西,這個人是他的,就應該永遠是他的,她從來不會走,不管兩個人鬧成什麼樣,哪怕最後兩敗俱傷,她也應該是他的。
可是,哪兒有那麼多你以為,你認為,就應該這樣的事情?
回家勢必要出了足球場路過兩人,沈斯亮從他們身邊經過,目不斜視,臉上嚴肅的就差踢著正步了。
他打定主意不理霍皙,再也不摻和她的事兒了。
……
這天,霍皙開車去印刷廠盯第二天的報紙,回來的時候路過沈斯亮單位門前,正好是下班的高峰期,路上堵車,想加塞兒的,變道的,拐彎的,把那條路堵的是水洩不通。越到這時候人心裡越煩躁。
霍皙想抄條近路,正倒車出來,車子歪歪扭扭橫在人家單位門前,這時候門口車杆開了,從裡頭駛出一輛奧迪。
沈斯亮這人挺有風度的,一般看見路堵,從來不搶,就等這些加塞變道的先走,他不疾不徐剎車停在門口,還有閒心跟人家崗哨聊大天兒。
“今天你的崗啊?”
門衛不能說話,眨了眨眼。
沈斯亮二大爺似的仰在座椅裡,一隻手搭在車外:“下哨以後快點跑,我出來的時候聽你們排長說今天晚上吃火鍋,內蒙的羊,別回頭撈不上。”
崗哨想笑,又不敢笑,憋著嘴咧出個很小的弧度。
沈斯亮坐在車裡嘆氣,這條路,沒個十分二十分的,根本別想出去,他盯著前風擋玻璃發呆,看著著看,覺著前頭擋路這車眼熟,再一看,才發現裡頭坐的是霍皙。
她小心翼翼倒車轉彎,儘量不蹭著別人,看得出來挺著急,好像趕路,沈斯亮面無表情在車裡按喇叭,催命似的按,把頭從車裡探出來跟她嚷嚷:“快點走啊!!”
“堵著別人不知道嗎?”
霍皙嚇一跳,猛地踩了下剎車,差點跟前面追尾,她惱怒從車裡探出頭:“你趕著投胎嗎?”
說完,她才看清是沈斯亮,霍皙抿著唇,也不跟他吵,腳下加油,蹭的一下就躥出去了。像是躲瘟疫似的走了。
她開車這本事,還是原來是他教的。
沈斯亮心裡憋著一口氣,不能發洩,只能訕訕跟著車流往前走。
……
與此同時,宋方淮開始對霍皙發起猛烈的攻勢,那天倆人分別以後,霍皙回家沒有幾分鐘,手機就收到了一條簡訊。
簡訊內容很簡單,就是一個名字,提醒她記得儲存號碼。接著沒過幾天,宋方淮就邀請霍皙吃了一頓飯,而且沒給霍皙拒絕的機會,直接去了她們報社樓下。
而且,宋方淮從來不逾矩,吃飯就是吃飯,像兩個適可而止的朋友,從不言深。他藉著在報社投廣告的機會,能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