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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了在枕頭上,杯子蓋至胸口,露著一截嫩白的肌膚。輕輕咬著唇。媚眼裡春色盪漾。
陳依一看就知道是什麼意思。不由搖頭輕笑著推開她手。
“老公,,等我睡著了再走好嗎?”
“不了,再呆一會我可把持不住。”
陳依說著把被子拉了蓋好”丁囑她病好前別跑公司裡找累受,又打電話代為交待蕭樂的秘書照應,自己就走了。
下樓時電話響,他一看還是律師情人的號碼,當即結束通話。
那頭又打,他繼續掛。
卻沒想到律師情人在那邊竟然遭遇了意想不到的事情,但他即便知道了,也肯定不會插手。
卑師的情人當時猶自不能從陳依的話裡恢復心情。
她從沒有懷疑過律師的愛深信不疑,因為深信不疑所以信任,所以無怨無悔毫無顧忌的幫助律師解決任何力所能及和力所勉強的問題。甚至於不惜利用喜歡她的男人幫忙,不惜跟一直對她懷有純粹關心的前男朋友斷絕了聯絡。
可是今天,律師最好的朋友告訴她,律師從沒有愛過她,一直在利用她。
當初得知律師噩訊時她悲痛欲絕。難以置信,緊接著又聽說律師原來結了婚的,她頓時明白律師過去何以從不跟她同度良宵。這本來就是一種欺騙,也是一種傷害。然而她仍然相信律師是愛她的,因此地不怪律師隱瞞了結婚的事情不說,因為她相信律師的確有心跟她結婚。
成為一個未婚媽媽需要很大的勇氣。身邊沒有人會支援她。
但她卻想把孩子生下來。
而現在,她已經沒有了這種決心,只想一死了之。
當然只是想想,她突然覺得自己什麼都沒有了,覺得自己是個悲劇,是他人的笑柄。
她突然對律師生恨,這種恨讓她忍不住捶擊小腹。
沒捶幾下她就冷靜了,她是有知識的人,當然不會選擇用這種方式流產腹中的孩子。
她一時間不知道如何面對未來的生活,但有一點已經肯定了,這個,孩子她不能要,絕對不能要!
就在她這麼想的時候突然聽見大門有些微響動。
第七十節西風之歌(三十二)
律師的情人下意識的走出客廳看時,見門關著,以為鄰居路過不小心輕碰,轉身就要回房時嘴突然被人用東西捂住。驚慌之下手裡的電話就按了陳依的號碼,意識卻飛快的模糊。喪失清醒前又撥了次陳依的電話。
手機便跌落地上,人事不知。
隨即被人塞進大行李箱,拖著出了門,進了電梯。
次日天亮時,江琴乘車到達座別墅,徑直到了三樓的臥室。
看見了昏迷未醒的女人。
她盯著昏迷的女人看了半響,突然衝過去揚手一耳光抽過去,又一耳光,又一耳光……
她內心升騰起無邊怒火。
為什麼蒼天如此不公?她愛律師。律師也愛她,偏偏他們的孩子保不住。而這個被律師利用的女人懷的孩子卻還在。
所謂的天意弄人是否如此?
這個可恨的女人肚子裡竟然懷著律師的孩子!
江琴一巴掌接一巴掌的抽打床上昏迷的女人的臉,直到紅腫,直到她累得抬不起胳膊了。
“看好她,在孩子出生前絕不允許她出任何事情,如果她肚子裡的孩子出了意外,你們都不必來見我了。”
“請小姐放心!”
江琴臨走前又吩咐道“家人問起不許說我的哪裡,就說你們也不知道,只知道我是躲著要把孩子生下來,怕洩了行蹤大哥就會來害我的孩子。”
那些人忙又領命答應。
江琴乘車離開別墅。
一路上心裡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