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癖好,總之,犯罪、騙人等,能讓她獲得成就感。

小雨這種癖好會消失嗎?不,只會越來越厲害。

白松想著這些,越來越不想說話。他開始回憶起他在上京,當時報警人報警稱有塑膠手套的那個事情,當時那個y,那個「男人」y,死者的女兒說是個「大姐姐」,但是白松沒有看出來。

倒也不是看不出,而是那個時候沒有任何人會把目光放在報警人身上,白松也沒,僅僅交流了幾句,聽著聲音是男人的聲音,怎麼會考慮這個人,居然是小雨?

饒是白松記憶力驚人,也是有些模糊了。他後來查到了y的身份,就是個普通的大學生身份,再後來查這是個假身份,真正的原主完全是資訊被冒用。

想來,小雨在那個時候,喬裝成男性,會見白松,是一種很刺激的事情吧?

當時白松走到了比較遠的地方,問對方能不能看清手裡的東西,對方直接答了上來。要知道那個距離白松都不怎麼能看清。看來,對方是有備而來,而且對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白松身上。

那個事之後,白松……

白松終於明白,為什麼他會被人算計,卻從來沒有被人派一個像殺死侯方遠妻子的殺手那般的人直接針對他。

無趣。

是,那樣找個人暗殺、槍殺白松,對小雨來說,毫無趣味。

小雨曾經說過,白松是個有趣的人。

白松自己曾經說,自己是個很無趣的人。(注,482章)

白松感覺自己想了這麼多年,這一切的事情,都說得通了。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x地那個鄭彥武的朋友,為什麼最後被害得四肢缺失、眼睛瞎了一個,還讓他跑掉了?很簡單,小雨希望鄭彥武的朋友恨鄭彥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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