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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爪的撲向阿暮。誰知還他沒近身到阿暮身邊,兩頭遊魂便衝下來,一下就把那骷髏的頭蓋骨給拿走了。
失去了頭蓋骨的骷髏開始慌張的四處亂走,而那頭蓋骨,則開始慌亂的喊道:“好啊,你敢這麼對你骷髏大爺,你大爺我遲早弄死你,爆你菊花,弄死你!”
阿暮真的不高興了,他想,他弄出的這個骷髏肯定是個失敗品。他這麼聰明的屍魁,怎麼可以有失敗品呢,於是他決定銷燬對方。
從遊魂手裡拿過那還在喋喋不休的骷髏頭蓋骨,阿暮將他放在地上,而後右腳踩上去狠狠一碾,頓時,一聲咔嚓聲傳來,同時入耳的還有一聲驚天動地的求饒聲。
“啊啊!我錯了,尊主。剛才是小的有眼不識泰山,您原諒小的,小的日後願為你上刀山下火海。尊主,求求您,看在我還是一個處男的份上,原諒小的,尊主……”
阿暮慢慢收回了右腳,同時不悅道:“閉嘴!”
第229章 敲悶棍二人組
尊主,小的對您那是絕對的忠心耿耿。您放心,以後我就是您最忠誠的護衛,任何人想要對付您,必須踏過我的屍體!
小的一見到您,就知道您是小的一生的指路明燈,您的智慧猶如高懸在天空之中太陽,是那麼的遙遠,凡人是那麼的難以企及,那麼的……”骷髏彎著腰,腆著臉不停的說著讓人牙酸的話。
而阿暮則津津有味的聽著,他覺得聽著很舒服,半天后,那骷髏都有些詞窮的時候,阿暮終於問道:“你有名字嗎?”
骷髏一愣,“名字?哦哦,我有,我叫骷髏之主!”說完,骷髏挺直了腰背,一副我很牛逼的模樣。
阿暮不屑的看了他一眼,於是骷髏立刻萎了,諂媚道:“那個不算,不算。尊主,您給我取一個,尊主您的智慧可比日月,您取的名字一定能夠震驚山河,能夠讓人震耳發聵……”
“江清古,你就叫江清古吧。”這個名字,是阿暮殺的第一個人的名字的,值得紀念,那麼就讓骷髏叫這個好了。
骷髏將這個名字唸叨了幾遍,奇怪的是他竟然覺得這名字有幾分熟悉。可具體一想,又是一片茫然。算了,想不起來就拉倒,骷髏看的很開。哦,不過現在應該該叫江清古了。
於是,江清古又開啟了怕馬屁的流程,簡直就把阿暮誇的上天有下地無。不過幸運的是阿暮聽的很舒暢,甚至還扯動了僵硬的嘴角,笑得十分愉悅。
只是聽馬屁並不能餵飽肚子,這麼些天沒有進食,胃裡又一陣想要進食的慾望湧現出來。想起前些天吃的那幾人,阿暮的雙眼中,戾氣漸漸又浮現出了幾分。
其實養屍宗的人養屍,開始的時候,大部分的時間裡,餵給殭屍的都是動物的血液,很少喂他們人類血液。人類的血液對殭屍的誘惑很大,一但被喝上癮,殭屍就再也無法喝進其它動物的血液。
可是阿暮不同,一開始,他就盡情的吸取人類的血液。沒有人去控制他進食的慾望,他甚至直接喝了修士的血液。修士血液的好處遠勝普通凡人,這也讓阿暮直接記住了最好吃的食物。
如今化為屍魁的他,雖然有了智慧,但失去記憶的他變的很純淨,雖然這種純淨是相對的。他只會依照本能行事,他沒有是非觀的判斷,於是他對著江清古,很自然的說道:“我餓了,我們去找吃的。”
“吃的?”江清古咬合了一下嘴巴,而後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胃部。他想,他應該是不用吃東西的。
阿暮瞥了對方一眼,哼道:“走。”
江清古這具骷髏不知道在形成的時候出了什麼差錯,看上去非常的貪生怕死,阿暮一個眼神看過來,他立刻抬著兩根白骨大腿,在阿暮的後面咔嚓咔嚓的跟了上去。
阿暮從醒來之日起,他就一直在這點兵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