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開彼此間本就不該存在的牽絆,這於他,甚至於她來說,都是彼此關係最好的去處。

就在明瞭彼此間根本就不會有未來後,就在她和他訂婚後的第四年,她21歲時,果斷的,她跟男人提議瞭解除未婚夫妻的關係。

理由,當然是希望能和自己愛的人踏入婚姻。

她也向男人說明了,其實她已經可以很好的照顧好自己,不需要他再履行當初對父親的那個承諾。

甚至,她還向他提議以兄妹的方式,讓他代她父親再照顧她幾年。

可是,曾經天神般的男人再次以一根筋的方式讓她感觸到了此神的確身為人類的事實——

那性子,那叫一個倔!

或者,通俗些來說,該叫鑽牛角尖。

他十分堅持的做了要求——

只要她一天找不到喜歡的物件,一天沒和自己愛的人定下來,他一天不確定那人能給她幸福,他就有責任給她個保障的婚姻,而除了愛情,婚姻裡他什麼都可以給她。

這意思,不就是如果她找不到自己想要度過一輩子的人,他就不會應她的要求解除倆人的婚約關係,而且如果她一直找不到,他們以後就得踏入婚姻?

當時她聽了,只覺這男人是打算和她死磕到底了。

這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傻x的男人,不必讓他負“責任”,是個男人,不該高興的麼?他倒好,反而盡職盡責的硬是要扛下她這麼個“包袱”!

要不是早知道他對她確實沒有半分男女之情,她肯定會誤會他對她一片情深了。

可畢竟是曾經深深喜歡過的,最美年華里的精神依託和情感的歸宿,男人的堅持,竟讓她又不由自主的生出了僥倖的心思。

或許,再處個一年,男人會喜歡上她也不一定呢?

她自欺欺人的那麼想著,也是再給她與他之間最後的一次機會。

然後,22歲時,訂婚後的第五年,她心中僥倖的想法果真遭遇了現實的幻滅。

其實,她知道,他一直想要維持倆人婚約的關係,這不僅僅是重責任的表現,更多的,或許是對當年她父親對他救命之恩和開導之情的感念,固執的,想給她除了兩情相悅以外最好最妥善的照顧。

而多種照顧方式當中,他覺得婚姻是最為能保障她幸福,讓她得到最佳照顧的方式而已。

他提議的倆人的婚約關係,其實真的一點兒都與她這個人無關,更與所謂的男女之情無關,只是一種對她父親的承諾和感恩,以及他身為一個男人太過重義的責任感使然而已。

花了五年的時間,五年的等待,都沒能換來男人對她產生一絲一毫的男女之情,她不會再天真的僥倖的以為,再多花幾年的時間,會能改變些什麼。

英雄美人依舊是佳配,只是,經歷了那麼多年,她已經能夠清楚的認知到,他們都不是彼此的良緣。

至此,她知道,她該徹底死心了。

甚至,為了杜絕心頭那對男人可能還潛伏存在著的一絲念想,也為了自己不再沉浸於這段婚約關係中越陷越深乃至將來自找死路,她決定找個人,來段時尚的419,讓她再也不會對男人的任何言辭或者舉動產生是否維持婚約關係的動搖。

畢竟,身心乾淨時,她都不願要這段沒有愛情的婚約,和別人發生關係後,她便更不會再抱有任何關於男人會“回心轉意”愛上她的念想。

既然已經知道沒有未來,那麼早早的了結了他們的婚約關係,這才是正道。

於是,在她22歲那年,在某次自煞世回到雲陽閣時,她在洛城街頭的一家酒吧隨意的物色著人選。

雖然只是一段419,但她也還是挑剔的。

首先,最起碼,得是個男人,她不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