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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警官在得到上面的官員的暗示後,只好自己親自動手,處理掉這件麻煩的證物了。
現在,讓我們把目光再次轉移到炎黃大學內。
看著電視新聞裡的虛假演出,除了趙志雲異常憤怒外,還有另外一個人也在使勁地搖著頭,氣得連話說不出來了,這就是吳雯芸。
身為律師的她,以宣揚正義為人生目標,絕對不能對這樣的事情視而不見。尤其讓她氣憤的,還是自己手裡的證物居然被這樣拿走了,雖然不能確定是否就此被隱匿,但至少電視臺敢公然造假,這就是一個危險的訊號。
早知道就該聽趙志雲的,也不至於現在手裡什麼證據也沒有了。
不過,在她心底裡,也清楚地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對手很強大,強大到幾乎可以一手遮天的地步。
面對現實,吳雯芸有些遲疑,僅僅憑藉自己,能夠做些什麼呢?現在自己是孤身一人,原本手裡最有力的證據現在也在對方手裡,真可謂是凶多吉少。
她現在異常後悔,怎麼就沒有聽進趙志雲的話呢?不然,哪怕手裡握有一點點的資料,也不至於這麼被動啊。
隨即想起家裡的情況……她立即搖了搖頭,“我就不信憑藉自己的力量,不能把這件事情辦好。”想到這裡,她倔強地抿了抿嘴。
思索半天,吳雯芸覺得,唯一的希望就只有趙志雲一個人了。做過實習律師的她知道,律師一旦充當了證人的角色,那麼就不能再出任辯護人的角色了,所以,必須要尋找合作的搭檔,而趙志雲自然是她最好的選擇。
還有一件事情,那便是受害者已經過世,她的家人不知道還在不在這個城市。
沒有人去看望過她的遺體,也沒有人因為她的逝去而改變了原來的生活軌跡,更不會有人因為看到件不真實不公平的事情,就不顧自己的利益,而站出來為她說一句公道話。
一切的事情,又恢復了平靜,彷彿這件事情,根本就沒有發生過一樣。
現在,吳雯芸和趙志雲所面臨的共同問題是:真正的肇事者究竟是誰?照對方所展現出來的強大的實力,決不是普通的官員可以完成的,估計問題非常棘手,棘手到難以想象。
此時的吳雯芸沒有想到,車禍現場一直在舉著她拍照的趙志雲,竟然記住了那輛寶馬車的車牌號碼。不過,即便是記住這些也沒用,因為但對方究竟是誰,背景有多硬,這一切的一切,仍然是個未知的迷。
不過吳雯芸已經決定,一定要把事情調查個水落石出,姑且不說這位司機曾經差點致自己於死地,僅僅為了主持公道,也不能讓這個人逍遙法外。
對此,她在心底發誓,以法律的名義,無論對方以什麼樣的權力或者是高壓手段來隱藏,她都要把對方繩之以法。
趙志雲同樣也有這樣的念頭,這還是他這輩子第一次有如此強烈的念頭。不過與吳雯芸不同的是,趙志雲想憑藉著他自己的能力來完成這個任務。他不想牽扯任何人進來,但事態的發展,已經遠遠地超出了他們的想象,於是一場精彩的角力正式展開。
車禍發生後的第三天,那個遇難者的丈夫從老家回到了這個城市。悲痛萬分的他,做了一件很不理智的事情:在妻子遇難的地方,他公然地燒起了紙錢,讓社會輿論為之大譁。
更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有一家報紙居然誤打誤撞地報道了這件事情。
報道中指出,車禍中的死者的孩子,原來和他的母親住在一起。很可憐,這個孩子有自閉證,在母親逝去的這段時間內,由於沒有人照顧,是一口飯一滴水也沒有沾,幾乎就要餓死在家裡了。還好,父親回來得還算及時,要不然就是一屍兩命了。
知道親人不在了,這一老一少在街上抱頭痛哭,神情異常悲憤。報紙上的那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