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第4/5頁)
章節報錯
但他的解決手段並不是反擊侵害者的,怎麼可能是正當防衛?所以這個干擾項一下子就排除了。而為了更大的個人乃至公眾利益,犧牲掉一個無辜的、較小的利益,這明顯是緊急避險嘛!”
可是,南筱嫋已經一再強調,這道題目很陰險。
所以哪怕覺得結果很明顯,一時之間倒是沒人敢貿然回答。而是開始瞎幾吧腦補。
“劫機犯會不會是精神病?男的自己無行為能力?女的還有什麼……不對,這些題幹裡都沒提到,肯定不該多想……”
五分鐘後,南筱嫋宣佈停筆。
“都說說自己的答案吧,一個個來。”
南筱嫋似乎知道馮見雄水平高畢竟也看過校辯論賽了所以把他和虞美琴排在了最後。
剩下三個面試者一一回答,有一個最後掙扎再三,還是選了“脅從犯但免除刑事責任”,另一個女生則是選了“緊急避險”。
當然,他們在解釋的時候,已經極盡各種巧言令色之能事他們也懷疑,這道題目的難點不在於選項,而是解釋。
第三個面試者是個大二男生,看上去功底略紮實一些。他選了“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然而顯然是蒙的,沒有說明白理由。
南筱嫋始終沒有評論,她要等五個人都說完,免得後面的人鸚鵡學舌雖然所有人的解釋大綱都已經要求筆錄下來了。
“第四個,馮見雄同學,你說。”南筱嫋略帶期待地看著他,似乎期望他能創造奇蹟。
這道題目,9月份的時候龔院長給院裡一些有頭臉的學霸考過,對者百無其一。
馮見雄站起身,清了清嗓子:“我認為,這道題目中被脅迫的男子的行為,從刑法學上來說,屬於‘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即:不能指望他做出其他合法的行為模式。”
“為什麼?”南筱嫋繼續例行公事地問,為什麼才是關鍵。
馮見雄吸了一口氣,侃侃而談:“脅從犯和正當防衛什麼的,就不用辨析了吧?地球人都能區分出來。我覺得這道題目最陰險的難點,在於區別緊急避險和不具有期待可能性這兩個干擾項。
緊急避險的構成裡,有一條要件大致是‘為了一個合法、正當的法益不被侵害、不得不犧牲一個自身或第三方的較小法益’。所以,這裡面的關鍵是‘犧牲’這裡的犧牲,是法律意義上的犧牲,而不是文學意義上的犧牲。不是說誰為了別人或者正義的目的死了,就叫犧牲。
法律上的‘犧牲’,是一個權衡的過程:為了b不受損,放棄了a;被放棄的這個a,才叫‘犧牲’。
可是題目裡面呢?劫機犯說了,不殺該男子的女伴,就炸燬飛機,殺了所有人所有人裡,已經包括了這個女的。所以不管男的殺不殺他的女伴,這個女伴都得死,區別只在於其他同機乘客要不要死。
既然如此,這個女人的死,又何來法言法語層面上的‘犧牲’?男人不管怎麼選,她都死,所以她的死並不是一種犧牲,也就不能構成‘緊急避險’,只能是‘客觀上不具有期待該男子不殺這個女子的可能性’。”
“啪啪啪~”南筱嫋也情不自禁地鼓了一下掌。
馮見雄說的理由,正和標準答案暗合。
這道題目,當初她自己也錯了。只不過當時沒人提醒她“這道題目很陰險”,她只花了兩分鐘,就選了“緊急避險”。
“既然我的態度都明確了,後面的面試貌似也沒什麼必要了,最後那位……嗯,虞美琴同學,把你的答題綱要交給我看一下吧。”
虞美琴應聲把自己的答卷雙手遞給南筱嫋,南筱嫋大致看了一下,答案是一樣的,解釋的措辭略有差異,但道理也是對的。
很明顯,這對狗男女已經具備了做律師的潛質,可以從每一個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