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獄看押,然後上奏朝廷,請朝廷處分!”

這幾句話平平無奇,也是應有之義,沒什麼好激動的。

但又聽方欽差聲音高了八度,朗聲道:“其餘爪牙之中,共計有侵害百姓主犯三十五人。。。。。。本官做主,將這些主犯全部正法。以平民憤!”

人群裡還是小聲議論紛紛,沒有公開站出來歡呼的。方應物也愣了愣,自己的大手筆怎麼冷了場,情況怎麼會這樣?

但方應物卻不知道,眾人一開始對“正法”兩個字沒反應過來,沒理解其中意思,自然就反響平平了。不過很快便有明白人迅速解釋出來,正法的意思其實就是砍頭!

頓時人群大為震動,將三十五個人全部砍頭。這可是要殺得人頭滾滾了!短暫的驚愕後,歡呼聲再次響亮起來,方大人對惡勢力夠狠!

那些“主犯”都是街面上遊手好閒的惡棍無賴,善良百姓沒少受欺辱。這次他們又幫著太監為禍鄉里,極其招人恨,全部殺掉也沒什麼可惜的。對多數人是好事。

剛才還有因為王臣沒立刻被處罰而心生不滿的人,正擔心官官相護時。再聽到方大人要高居屠刀,也只能服氣了。

衛所副指揮使鄧大人悄聲問道:“方大人問斬人犯。不上奏朝廷麼?”

方應物指著人群道:“民意已如火山,如何好遷延時日?本官一力做主,要速斷速決!”

以國朝制度和慎殺思路,涉及到處死人犯的案件都要上奏朝廷複核,甚至有時候要將人犯遞解到京城去聽候最終判決並執行。

但王命旗牌卻有一項特權,那就是可以在非常時期,欽差為了穩定局勢可先行將人犯問斬,然後再上報朝廷備案。這大概就是民間“先斬後奏”傳說的由來之一。

所以在法理上,被賜予王命旗牌的方應物不同於普通官員,以平息民憤為藉口下令將為禍蘇州的主犯爪牙先行處死,是完全不存在任何問題的。

只是一口氣殺三十五個人,確實也夠驚世駭俗的,一般只有在剿滅匪患叛亂時,才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方應物又道:“其餘爪牙從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本官判罰為苦役三年!”

人群繼續表示非常歡迎!投靠王太監的惡棍大概有一二百人,平素都不是什麼好人物,大都是橫行市井欺壓良善的貨色。

如今這幫人被欽差大臣一網打盡,殺頭的殺頭、判刑的判刑,蘇州城街面上可以清靜一下了!沒有人不歡迎這樣的情況。

剛從方應物的鐵腕中回過味來,有的人想起了這次蘇州遭難的主要人物,便開口高聲問道:“斗膽問欽差大人,一直未有聽到,那採辦太監不知要如何處置?”

方應物答道:“採辦太監王敬乃欽差身份,本官雖無權拘押,但經過本官當面斥責並曉以大義後,他已經答應明日清晨便離開蘇州府,從此不再返回。本官也只能盡力做到如此地步了!”

方才聽到要處死三十多人的決定,民心震驚之餘也就漸漸消了氣,對太監王敬也就不那麼憤懣。

既然沒有窮追猛打的心思,又聽到方應物這意思,是要將荼毒蘇州的採辦太監徹底驅逐出境,那麼也就可以了。畢竟王公公是欽差太監身份,這已經是方大人能做到的極限了。

如此人群又忍不住開始歡呼雀躍,驅逐王敬、拘押王臣、其餘主犯被斬首示眾,從犯被罰以苦役,民意終於取得了最後的勝利!

他們聚集起來抗爭,沒有白辛苦一天,正所謂老天有眼,惡有惡報!

雖然今天從頭到尾,百姓們除了跟著方欽差跑來跑去,並充當背景之外,彷彿什麼也沒有做,但並不影響慶祝的心情。

無論怎麼說,他們也是親身參與了大事件,並安安全全的達成了目的,還能有什麼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