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本傑明·迪斯雷利的流行政治小說通常反映了社會的改革,在《女巫》一書中他提到一位貧窮的母親不得不請一位老年婦女照顧她的新生兒的故事:

在生下嬰兒兩星期之後,這位母親回到她工作的工廠,而把孩子託付給了保姆——也就是說,每週付3便士給一位老婦人,由她在白天照顧這些新生兒,到了夜間再把他們送回到母親身邊。此時這些母親剛從工作場所匆忙趕回那些勉強被稱為家的地牢和洞|穴。這筆花費並不很貴,鴉片酊和糖飴被視為靈丹妙藥,那些無辜的嬰兒們在品嚐短暫的甜味後變得安靜下來,但他們的小小墳墓卻也在不遠處等待了。在英格蘭,弒嬰現象同恆河沿岸地區一樣普遍,並且是合法的。

在痛苦人生的絲絲快樂曙光中,

再沒有比嬰兒的新生更讓人歡愉了。

——凱洛林·諾頓(公元1808~1877年)

兒童護理的發展(1)

在人類的大部分歷史中,父母們並沒有特殊工具來照顧孩子。在傳統社會里,懸帶和背袋有時被用來減輕背部和手臂的束縛。但是在西方,懸帶的使用幾乎是不可能想象的,這是由於婦女著裝的不實用性以及一些母親不願親自帶孩子的態度。疲憊的母親和保姆們常求助於各種有輪的小車來使她們痠痛的胳膊休息一會兒。曾經由啤酒花采摘工使用的手推車常被改裝成嬰兒車。

對於貴族的孩子來說,金錢的花費是不計代價的,富裕的父母為他們的子女準備了奢華的小型嬰兒車,並由羊、小馬或狗牽引。英格蘭現存已知最早的嬰兒車是為德文公爵三世的子女準備的,由威廉·肯特於公元1730年設計。該車為當時馬車的縮微版,並製作成扇貝的形狀,製作精細而且裝飾華麗。這種觀念逐漸傳入中產階級,他們設計了大大簡化的手推車,這樣父母可以自己來拉動。在公元19世紀早期設計有所改變,由牽引式變成推送式,這使得照看嬰兒的人可以在前行的同時看見車中的嬰兒。

我的一位年長的朋友,威爾克遜女士,

她的母親是位名人,

而她曾見過華茲華斯,也見過柯爾雷基,

在那個她躺在嬰兒車的早晨。

這是一個三輪小車,

由鐵和木頭製成,

它有羽毛的圍欄,

卻沒有車篷。

——沃爾特·得·拉·邁爾《吟遊詩人》

這些嬰兒車取材於郵遞員的投遞手推車,被稱為“郵車”,其他一些基本上是有輪的搖籃,被稱為嬰兒搖籃。公元1840年,第一家專業製造嬰兒車的工廠開業。公元1875年以前的嬰兒車一直採用三輪式,因為法律禁止四輪車輛透過人行道,這種三輪式嬰兒車也被稱作“學步車”。

這種嬰兒車很快變得極其流行,嬰兒車廠商的生意一片繁榮。到公元18世紀60年代末,倫敦至少有30家嬰兒車廠家。公元1860年《日用百科》一書出版,該書涉及當時幾乎所有家用品資訊,書中認為四輪嬰兒車是“當代最為有用的發明”,但也對過度使用提出了警告:

嬰兒車的最大益處是方便幼兒在戶外活動而不必使保姆疲憊不堪。它可以使幼兒偶爾在地面鍛鍊一下他們的小小肢體,直至累了為止,這時他們又可以再被放回嬰兒車。在寒冷的天氣裡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直接暴露在戶外而又不運動的孩子極有可能患上痙攣、風溼或者其他一些令人痛苦不堪的疾病。

《日用百科》同時認為保姆們視小孩子們為負擔,她們會隨意將嬰兒車放置某一地方,讓那些嬰兒坐在自己的嬰兒車裡待上數小時,這樣她們可以擺脫照料小孩的麻煩,可以不受打擾地閒聊一會兒。公元1886年,馬裡恩·哈蘭德甚至在《育嬰常識》中建議母親們“自己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