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的羊咩咩叫著走進育嬰房去找要餵養的嬰兒,用它的羊角頂開嬰兒的被子,然後跨騎在嬰兒床上開始餵奶。

奶瓶的使用增加了人工哺育的危險性,因為很難能夠保持它的潔淨。中空的牛角常被用來做奶瓶,頂部的洞用羊皮紙或皮革堵上。當嬰兒吮吸的時候,奶水透過小洞進入他們嘴裡。如果孩子想要更多的奶水,保姆可以輕鬆地在另一端的開口處倒入奶水。用牛角喂嬰兒也有其缺點,剩下的奶水不能儲存,因此只能倒掉。當人們使用奶瓶時,由於前後兩次餵奶時間相隔數個小時,結果牛奶中滋生了大量細菌。

牛角、奶瓶以及許多其他用於人工哺育的發明並不太有用,它們只是對自然的不盡如人意的模仿,也並不完善……因為這些器械不可能保持徹底的潔淨。

——托馬斯·曼特爾,《育嬰方法》,公元1787年

為了努力降低嬰兒死亡率,一些國家的政府力圖鼓勵媽媽們自己哺育嬰兒。比如公元1753年,在瑞典的瓦薩地區,政府受到國王的指令可以對不自己哺育孩子的媽媽進行罰款。出於保護奶媽哺育自己孩子的考慮,法國在公元1762年出臺了一條法令,規定孩子九個月以上時母親才可以餵養其他的孩子。據估計,在公元1780年,有萬名嬰兒出生而只有1000名由自己的母親餵養。超過萬名嬰兒被送到鄉下餵養,這導致政府出臺了規章以專門保護這些旅途中的嬰兒:保姆必須一直陪伴他們,每輛車的地板上必須有足夠厚的新鮮稻草。

餵奶的頻度常常飽受爭議。在威廉姆·卡多根公元1749年的《論嬰兒培育和兒童管理》中作者提到每24個小時喂四次奶,而在公元1792年,H·史密斯在他的《育兒法手冊》中提出了每四個小時喂一次奶的說法。遵循這樣的建議實際上是很困難的。許多嬰兒在餓了很久之後一旦看見奶頭就會用力吮吸。這樣會給母親帶來|乳頭疼痛感,結果就產生了惡性迴圈。這也可能是為什麼直接的母|乳餵養不受歡迎的一個原因。

斷奶是另外一個在嬰兒哺育中引發極端爭議的話題。一些專家堅信出生後三到四個月是嬰兒斷奶的最佳時期。威廉姆·巴肯醫生在他的《1776年國內醫藥》中提到:“出生後三到四個月哺育嬰兒的最佳方法是一天喂一兩次少量易消化的食品,像半流質食物、奶水以及混有面包的淡肉湯之類的食物。”

新生(2)

半流質食品是一種用水和麵粉做的混合物,有時可以加一些啤酒或葡萄酒。如果這種物質太稠,助產士會先用唾液把它稀釋然後直接送到嬰兒的口中。另外還可以用勺子或者“流體舟”。這種卵形的“流體舟”出現在公元18世紀,它往往是把食物直接倒進了嬰兒的喉嚨裡而不是嘴裡。

休奇·史密斯醫生在公元1777年為了反對強制餵食而設計出了一種“Ru房壺”。這個東西設計很獨特,它使嬰兒不得不去吸食食物。他宣稱“保姆也承認(它)比‘流體舟’方便多了”。公元1792年出版的《致哺|乳及照顧嬰兒的已婚婦女的一封信》中他自豪地描寫道:

“總之,它和湯罐有著一樣的道理,把湯從肉裡分出來。管口有一點翹,形成了一個圓形突出物……它打了三四個孔,一片質地良好的布條鬆鬆地綁在上面,替代|乳頭以供嬰兒吮吸,結果孩子就把順著布條流下的汁液吸食下去。”

流質食物的使用遭到了一些專家的批判;公元1783年,克勞布萊醫生,一個法國兒科醫師建議護士道:“流體物是嬰兒食品中最危險的,因為它能導致嬰兒的大量死亡、早衰或終身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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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在公元18世紀的英國

媽媽通常對孩子的成長負全部責任,有時會有親戚、朋友甚至是稍大一點的孩子的幫忙。富有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