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三證齊全,新的解決方向(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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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所有。”
“對於影響道路交通,城郭容貌等建築,有記錄者按建築造價和地價標準進行補貼,沒有記錄者折算地價補貼進行拆除。”
“在田畝灘塗人口的問題上,對隱戶之事,必須嚴厲的進行統計,對隱田之事,統計但不動歸屬僅計入田賦,對荒灘之事,一縷按城內方式處理,但地價要在城內的十分之一以下。”
“在集體化農業的問題上,按鄉亭直屬府所在地,亭直屬府可以在一百五十以下,鄉直屬府可以在三百戶以下。”
“在商業經營的問題上,商署簽發經營許可和店鋪編號,商業規範署簽發安全許可和商禮許可,商稅署簽發商稅繳納證明,此為三證,同一經營的店鋪,必須要此三證才能正常營業。
除此之外,在特殊行業,如煤礦開採,鹽業開採,漁業開採,涉及灘塗、河流、山川、田地等問題,還要有礦業司對應官署、農業司耕田署簽發許可才能正常營業。”
大律府,嬴城第一次召開在他監國範圍內的內朝議政。
下方。
則是在貧民窟的事情解決之後,被他點名叫來的各司、各司署官員。
遇到問題解決問題。
“下官有疑問!”
嬴城話音剛落,下方的少府右府令李方就提出疑問道:“監國所說的府衙原始記錄,在下官的瞭解中,府衙記錄並沒有詳細的記錄,僅僅以‘橫豎約七八丈’進行記錄,其中具體如何衡量。”
“咸陽的地價也各不相同,應以什麼標準進行收取費用,章臺街即便是租賃的價格,也在一丈百錢,但在如西街這些地方,一丈不過十錢。”
“且,十年前的地價與如今的地價那也是不同。”
“至於說隱戶,封爵者即有食邑,百戶千戶萬戶皆有,統計隱戶是否也就意味著要廢除爵位制度,同時,這部分隱戶又該如何解決,若要讓官府同貧民窟一般處理,必定導致官田數量急劇減少。”
“再者,既然翻陳年舊事,下官也有話要說,耕戰國策雖然被廢除,但耕戰國策之下百姓努力開墾良田,所見有水之處便不辭辛勞開墾田地,且這些田地也在朝廷允許之內不被納入徵收賦稅範圍,如今徵收是否也要給百姓一個交代。”
“再者說,鄉亭裡直屬府,裡為最小,僅可容百戶,一戶三四代人,祖、父、家裡子,兒、孫,家裡子兄弟有七八人,要不要分家分戶,分戶之後要異地立戶?”
“而在鄉亭裡中,經年累積,超過百戶者眾多,而在一些繁衍子孫眾多者,裡中千戶不在少數,還是要維持原有狀態,又或者裡變亭,亭變鄉,鄉變城?”
“再者,這商業之事,下官雖然不懂,但就碼頭而言,按新法所定,馮海想要讓碼頭正常運營,需要到商署、商業規範署、商稅署、河運署、漁業署,土地署簽發證明,這是否涉及的官署太多了。”
“沒錯,以馮海的能力,想要將這些辦下來不存在問題,但其他人呢,監國一面主張商業的蓬勃發展,卻又一面設定如此複雜的流程,這究竟是打壓還是鼓勵?”
“而就目前而言,這些新立的官署並不具備遍及天下的能力!”
然而!
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
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就會出現。
而現在。
就有人逐字逐句的解讀嬴城的解決方法,並逐字逐句的反駁。
全是疑問句,沒有一句肯定句。
大律府鴉雀無聲了下來,一個個看著李方又瞅著嬴城。
看似平靜的對話。
卻充滿著火藥味。
無疑。
馮氏一族在貧民窟的事情上妥協了,但在其他問題上,開始變得非常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