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馮世傑陳書(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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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就是要一層一層的往上遞,無論是誰,都是在贊同之後才繼續往上遞的。
如果遞不上去,那就只能說明陳書所寫內容被上面否定。
今日他這陳書越過丞相府送到了大律府。
那也意味著。
他在挑戰馮去疾在政事上的權威,他馮世傑以後還想不想繼續混了!
所謂的結黨營私,大抵如此。
反過來說,這也是志同道合!
自然。
彈劾除外。
如果有一天馮去疾要大權旁落的時候,他自然而然的就會先陳給大律府。
不足道哉!
“馮公,如果不做出改變,下官對內史地的控制就變得極弱,鄉主的權柄就會空前龐大,這不符合新秦律的核心思想。”
“新秦律,句句離不開鄉里凝聚一心,齊心富強,但是,句句卻又在限制鄉里出現宗族氏強大的局面。”
“若不想留下禍患,只有升郡立縣,切割鄉里,只有將土地劃開了,人心之別才能劃開。”
“自然,短時間內肯定不可能完善,只能透過鄉里自舉的方式治理,但這都是小事,維持到春耕結束,能者居上,再整頓鄉里即可。”
馮世傑如數家常的解讀著陳書的內容。
而馮去疾。
則是眉頭緊皺的盯著陳書內容,在左右權衡。
“也不是不可,但咸陽之所以稱之為內史地,這裡從屬關係在其中,咸陽亂不亂不重要,但咸陽是陛下直接管轄的地方,陛下大多數天下之策,強國抱負,需要在咸陽實現。”
“英明的君王最直觀的體現,便在內史之地的治理上,內史地安定了,百姓安居溫飽了,就可以認為,天下也就安定了,天下百姓也就安居溫飽了。”
“所以,內史地不設郡,以縣制,歸陛下所管轄,你是內史,便是替陛下實現強國抱負的首要官員。”
“而郡,在陛下看來,其實這和分封沒有什麼區別,你要明白這個道理,設內史郡之事,可大可小,即便是稱呼上的變化,也是要陛下連咸陽也分封出去!”
馮去疾沉吟了好一會,道:“隨我去見大律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