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戰略大調整的開始(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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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終於開始遞奏摺了!
所遞來的內容是足有十幾頁之多的萬言重審重判書!
“以戴罪之身,重理其事!”
“以九族作保,重釋其身!”
“以三年為觀,重歸其權!”
“以下,為作保名錄,請大律令過目!”
……
嬴城翻看著密密麻麻的作保明目。
頭皮發麻!
李斯從前天就開始重審重判被抓入廷尉的犯人了!
但是。
李斯還是給那些人定罪了!
不是砍頭的死罪。
而是更加狠絕的九族作保無條件保釋。
所有被釋放的人,是戴罪之身,在被釋放之後擁有自由行事的能力。
但這被保釋的前提是九族作保,才能放人。
而一旦作保,此人若今後再犯罪責,株連九族。
三年後這人沒有犯罪責,便恢復其民權!
一股子四不像的味道!
舊秦律不像舊秦律,新秦律不像新秦律,可用舊秦律解釋能解釋,用新秦律解釋還能解釋。
律法的所有解釋權盡在李斯之手了!
而這所謂的保釋,更應該理解為反勳貴姻親之法。
勳貴在以極其緊密的聯姻方式將彼此關聯在一起,實現利益捆綁。
而保釋這樣的臨時之法便是凡其道而行之。
先定罪。
在順著勳貴姻親索罪。
近而全有罪。
先定罪而後執法。
便令勳貴投鼠忌器不敢有罪。
一目望去,全是狠活!
“準,已閱!”
對李斯這樣的奏摺,嬴城也只能準閱,即便是反駁,也無可反駁。
況且。
李斯這是在以極其大的代價在支援新秦法的推行。
審判之錯,錯在江城瀆職洩私仇啊!
“經鄉民爭相舉報,戶籍司日夜不眠統計,現已查明咸陽三萬四千三百二十一隱戶,此數目還在增加之內,尚無結束。”
咸陽很大。
可同樣也隱藏著無數的人口。
單單頻陽王氏,隱戶數量便達到了四千三百二十一戶。
這部分是完全隱沒的戶籍,就是說從來沒有出現過的戶籍。
按照萬戶食邑的標準,頻陽王氏總計兩萬戶食邑這是朝廷的統計。
這部分是歸入朝廷戶籍統計的。
而多出來的則是經年臃腫所造成的戶籍分離。
按照名義上來說,不少足以分家立戶的人,在朝廷戶籍冊上全部隸屬於同一戶。
但戶籍司真正要說的卻不是此事。
根據監國政令。
勳貴必須自己將隱戶的戶籍呈報給戶籍司,戶籍司進行統計。
如果被戶籍司查戶籍的時候發現隱戶的存在。
戶籍司可以勳貴一人罰一百鎰金。
而自監國令釋出之後。
在戶籍司瘋狂式的調查之中,總計罰款一百四十萬鎰金!
戶籍司除了錄入戶籍的吏員還待在官府司署內,其餘人,就連戶籍司司正都跑到荒郊野嶺找隱戶去了。
戶籍司司正半夜三更抽空寫了奏摺就消失不見了。
戶籍的問題上!
所採用的重罰方式是以資產抵金。
勳貴如果沒有足夠的金錢,會以資產進行抵充,直到沒有任何資產之後,罰奴!
而這些資產,至少在朝廷政令調整前,資產歸屬於戶籍司。
“戶籍司司正王默不顧民情,導致天下之民哀鴻遍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