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4/4頁)
章節報錯
了,你們一個個都覺得錢無所謂了,花起錢來大手大腳了,點了這麼多的菜,怎麼吃得完!”
“媽,他們倆都能吃,就算是頭牛端上桌,他們照樣給你吃完,嘻嘻!”
……
“谷芬,真是謝謝你了,這事我爸不說,我還不知道,我媽回家的費,還是你悄悄給的,在那麼艱苦的條件下,用一個月的工資送給我媽,這份情誼實在是太重了。其他忙我幫不上,今後,只要我能做的事,儘管開口!”吃了午飯,丁蘭送他媽回家,洪曉波回家拿戶口薄,約好在肖谷芬家見,他倆在一起時,謝磊說了這番話。
“丁蘭給我說,你媽沒路費回家,你說我該不該幫,鄭伯他們要幫你返城,你為啥要幫我們?在昆明玩的那幾天,你拿錢讓我們隨意花,我們都是好朋友,你一個男子漢,這點小事,還在婆婆媽媽的!”肖谷芬表面雖說在責怪,心裡卻是另一番滋味,“他真是太重情重義了,…”
“磊哥好,好久沒看到你了!”一個和若蘭年齡差不多大的女孩,笑著過來招呼。
“谷玉,你看你一身搞得那麼髒!”見到謝磊有些發愣,谷芬趕快解圍道。“他是咋回事,真的認不到谷玉了嗎?”
“磊哥和你姐才從農場回來,你當然好久沒見到我了,這學期考試情況怎樣?”謝磊一下解脫了尷尬,笑著問道,“全靠她解圍,不然真就要出洋相了!”
“比你們若蘭差幾分,在班上排名第七。磊哥,你好英俊哦,簡直就是個大帥哥,嘻嘻!”
“今天沒給你買禮物,你喜歡看書,你自家去買幾本書,昨天我陪若蘭去新華書店,她買的書,我們兩人都提不起了!”謝磊說著,給了她二十元錢。
“謝謝磊哥,我也好想買書哦,這下可以買了!”
“你去找若蘭,看她買了哪些書,不要買重了!”
“伯母,身體還好吧!”
本書首發來自,第一時間看正版內容!
第十七章 證照難題 故弄玄虛
“谷芬,你知不知道這附近有合適的房子要出售,你們也是太窄,我們出去轉轉,你不要再提錢字!”
“早上,汪阿姨給我說了一處房子,就在‘支嘰石’街,兩套合在一起,有九十多平米,說要賣二百五十元,我看了房子,也很心動,只是…,只是…”
“只是你不願意把我當成你的好朋友,不想與我為伍!”
“不,不是這個意思,…”
“那就不要再有那麼多的‘只是’了,我們都是最好的朋友,沒有你們,我謝磊可能早死了,不要再生分了,除非你讓我去天上給你摘星星,否則有啥事就來找我,我辦不到,我會想辦法辦到!”
“嗯,知道了!”
“丁蘭給你說過沒,我讓她每個月發一百元的生活費給大家,直到有工作為止?”
“都發過了,以後我就賴著不工作,反正有一百元的生活費,比工作還要划算,嘻嘻!”
“你做夢吧,實在沒工作,就派你們幾個去掃大街,哈哈,哈哈,房子買到了,她們還在等我們呢,一起去辦產權,一起去訂傢俱,裝修的事回頭我去找黃隊長,讓他抓緊給你們弄!”
……
“你們的工作安置問題,只能等待,辦事處也沒辦法。一個轄區,你們這樣的返城知青,目前就已超過了六百人,返城的知青還在陸續地來報到!”辦事處的王幹事,無奈地說道。
“我想自謀職業,要辦事處出個證明,好去辦營業執照!”謝磊、洪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