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因為一點小事就跟駱向東發脾氣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我可能真的不愛紀貫新。

女人只有對自己愛到骨子裡的人,才會小氣到不能容忍他犯一絲一毫的錯誤,這也是為什麼同樣的錯誤,我們可以原諒朋友,原諒家人,卻不能原諒愛人。

因為愛情是一對一的,我能為愛情做到極致,所以容不得對方不是一心一意。

紀貫新對我的好,我都記得。他也曾讓我感動到心動,比如那次他穿著病號服跑到我家,幫我打跑壞人。

我曾很自私的想過,如果,如果我的生命中沒有駱向東,那麼我一定會愛上紀貫新,這不是退而求其次的對比,只是愛情沒有先來後到,可一個人在另一個人生命中的出場順序卻很重要。

這就好比先喝醉的人,沒法送你回家,是一個道理。

我的心已經先給了駱向東,所以無論紀貫新對我有多好,我都始終無法做到全心全意。

我對紀貫新,還是滿懷愧疚的吧,所以他傷我的時候,我只覺得心理平衡了許多。我欠他,他傷我,然後我們兩不相欠。

天知道我多努力才放下紀貫新,他快一年沒出現在我面前,幾近音訊全無。我也用眼不見心不想的方式來麻痺自己,我們都可以重新開始。

可是現在……紀貫寧的一個電話,讓我徹底喪失了所有的防備。

拿著手機,我似是沉默短短數秒,可往事如潮水一般用來,過往的畫面悉數出現。原來,我不提起,並不代表我已經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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