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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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往車窗外探出半個頭。
夕陽已漸漸沒入地平線下,橙紫色的光線灑滿了他眼前的整個視界,黃昏之中的這個時間有種驚人的美,好像眨一次眼便能換過一種天色。還沒來得及消融的雪堆積在路邊,被車輪輾過,便壓在石板路的縫隙裡面,化成一道看不出原色的灰痕。
天氣還未回暖,路上旅人不多,就連理應是最擠擁的南城口前都沒有車龍。他回頭望了一眼來路,目所及處,只有他一輛車,看來他到達的時機剛剛好──沒有人看見他入城的話,接下來的計劃會順利很多。
馬車駛近了黑花崗岩砌成的高牆,十八名衛兵正佇立其上,目視遠方,默默守望。他們全部穿著整齊的輕鎧甲,手執黑鐵鑄成的矛槍,神態肅穆得好像在參與什麼神聖的儀式,而不是某日冬日裡無聊得讓人想打瞌睡的守備工作。
有風自遠方吹至,旁邊的湖泊泛起皺綢一般的波紋,一頭垂著頭喝水的幼鹿停下動作,警覺地豎起了耳朵,似乎想從風裡捕捉到一點獵食者的動靜。大概是有什麼說服牠這裡並不安全,幼鹿躍了兩步,回到矮叢裡面,很快便不見蹤影。
少年笑了一笑。他又想起了多拉蒂山裡的鹿群。
除非數量暴增得令生態失衡,否則黃金家族一般都不會主動捕獵山上野獸,甚至還會在冬季提供糧食。大概是因為生活優渥,多拉蒂山裡最溫良的小鹿都不怎麼怕人,看見有人接近的時候不閃不躲,心情好的話還會主動把頭湊進人的手心裡面,反反覆覆地蹭。
蹭夠了,也會抬起頭來,以水亮的黑色眼睛看人,久久才眨一次眼睛,睫毛長得像一把小刷子,搔過掌心會有輕輕的癢。這樣的撒嬌簡直是萬試萬靈,以至於多拉蒂山上的人根本就捨不得讓牠們捱餓受凍。
預備出遊期間,他曾經和另外兩個資格者到山林裡面私獵。忙了一個下午,抓到兩個赤鹿,都是因為誤踏陷阱而被抓。三個人吃不了兩頭鹿,商量了一陣子便放走了大一點的那頭,只留下了連跑都不會跑的幼鹿。
他還記得,自己把匕首刺進牠胸腔的時候,小鹿那個溫馴又痛苦的眼神,好像甘願為他所殺,又好像是連用眼神表達痛苦的權利都沒有。那時候他才知道,鹿的慘叫聲原來是這樣子,一聲比一聲高的呼救,到達某個巔峰之後又迅速轉弱,暖熱的鮮血如泉噴湧,空氣裡彌散著一種極濃烈的腥臭。
那頓鹿肉,鮮嫩得讓他迄今難忘。
“汝當止步!”守在城牆下的衛兵攔截他,鑿刻於巨石上的三種文字寫法回異,然而念起來發音卻一致──“汝已到臨千鏡城外,請自明身份!”
少年在懷裡翻找片刻,與通行牌放在一起的,還有一卷印著深藍色封蠟的信紙。他遞出黑鋼製的小牌,泛出一個禮貌的笑。
“凡比諾城的泰爾遜。諾堤。”
入城之後,接下來的事情便易辦得多。
泰爾遜來千鏡城的目的只有一個。
位於大陸西北的大城市不多,其中又以這座城市與徹爾特曼的邊境最為接近,兩者中間不過隔了幾個附庸小鎮,放到培斯洛全圖上面看的話,面積可以忽略不計。在西部人、甚至是血族的眼裡,千鏡城其實已與帝國接壤無異。也幸虧它靠近極地,否則凡比諾作為兩地商貿中轉城的地位,不可能如此顯赫。
所謂千鏡,是指城內外近百個大大小小的湖泊。晴天時,湖面能夠清晰地映出浮雲與飛鳥的影子,看起來就像是把整個蒼穹都拓印下來;下雨天裡,湖面則會泛起一層水霧,雨水打在湖上,泛出久久不曾止絕的漣漪,宛若一面被霧氣所模糊的鏡子。女神賦予這座城市以大陸上獨一無二的景色──但凡是有水的城市,不論天氣如何,其實都會有它的美態。千鏡人之所以能夠以自己的故鄉自豪,也不是沒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