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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住哪裡走?”
這牧羊人難道真是樂樂山?
他沉默了半晌,嘆了口氣,道:“就算你認得我,我還是不認得你。”他居然真是樂樂山。
了求冷笑著,突然一把扯下了罩在外面的青布袍,露出了那一身華麗的衣服,背後的駝峰,赫然繡著條五爪金龍。
樂樂山失聲道:“金背駝龍?”
丁求道:“你總算還認得。”
樂樂山皺眉道:“你來找我幹什麼?”
了求道:“找你算帳。”
樂樂山道:“算什麼帳?”
丁求道:“十年前的舊帳,你難道忘了麼?”
樂樂山道:“我連見都沒有見過你,哪裡來的什麼舊帳。”
丁求厲聲道:“十七條命的血債,你賴也賴不了的,賠命來吧。”
樂樂山道:“這人瘋了,我……”
丁求根本不讓他再說話,雙臂一振,掌中已多了條五尺長的金鞭。
金光閃動,妖矯如龍,帶著急風橫掃樂樂山的腰。
樂樂山一偏身,右手抓起了披在身上的羊皮,烏雲般灑了出去,大喝道:“等一等。”
丁求不等,金鞭已變了四招。
樂樂山跺了跺腳,反手一擰羊皮襖,居然也變成了件軟兵器。這正是武當內家束溼成棍的功夫。
這種功夫練到家的人,什麼東西到了他手裡,都可以當做武器。眨眼間他們就已在這積水的長街上交手十餘招。
萬世遺遠遠地看著,忽然發現了兩件事。
一個真正的酒鬼,絕不可能成為武林高手,樂樂山的借酒裝瘋,原來只不過是故意做給別人看的姿態而已,其實他也許比誰都清醒。
可是他卻好像真的不認得丁求。
丁求當然也絕不會認錯人的。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萬世遺沉思著,嘴角又有了笑意。
他忽然覺得這件事很可能。
()
但這件事並不可笑。
死,絕不是可笑的事。
樂樂山的武功純熟、圓滑、老到,攻勢雖不凌厲,但卻絕無破綻。
他這種人本不可能露出這種破綻來的,他的手竟似突然僵硬。
就在這一瞬間,萬世遺看到了他的眼睛。
他眼睛裡突然充滿了憤怒和恐懼之色,然後他的眼珠就凸了出來。
丁求的金鞭已毒龍般纏住了他的咽喉。
“格”的一聲,咽喉已被絞斷。
丁求仰面狂笑,道:“血債血還,這筆帳今天總算是算清了。”
笑聲中,他的人已掠起,凌室翻身,忽然間已沒入屋脊後,只剩下樂樂山還凸著死魚般的眼珠,歪著脖子躺在那裡。
他看來忽然又變得像是個爛醉如泥的醉漢。
沒有人走過去,沒有人出聲。
無論難看到一個活生生的人突然死了,心裡總會覺得很不舒服的。那雜貨店的老闆站在門口,用兩隻手棒青胃,似乎已將嘔吐出來。
太陽又升起。
新鮮的陽光照在樂樂山的身上,照著剛從他耳朵眼睛裡流出來的血,血很快就幹了。
萬世遺慢慢地走過去,蹲下來,看著他猙獰可怖的臉,黯然道:“你我總算是朋友一場,你還有什麼話要交待我?”
當然沒有。死人怎麼會說話呢。
萬世遺卻伸手拍拍他的肩道:“你放心,有人會安排你的後事的,我也會灑幾樽濁酒,去澆在你的墓上的。”
他嘆息著,終於慢慢地站起來。
然後他就看到了蕭別離。
蕭別離居然也走了出來,用兩隻手支著柺杖,